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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文明县城网格化管理方案

http://www.mhnews.com.cn  2017-08-28 17:14:36   来源:闽侯县委文明办    【字号

  为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拟在县城区域实施文明县城创建网格化管理。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八闽首邑、文明同行”文明建设工作,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创新管理办法,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系统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管、协调、处置,全面提升城乡公共文明程度指数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施行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模式,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到岗、责任到人的方式,在整个城区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监管有力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变被动为主动、变定性为定量,不断提高文明县城创建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机制

  根据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需要,将县城甘蔗及周边相关区域,以主次干道、社区街巷为分界线,划分为31个网格;各个网格由县处级领导担任责任领导,责任人由2到3个县直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每个网格配联络员1名(网格责任分解详见附件1)。网格机构(指包段县处级领导与责任单位领导)主要负责查找网格内与文明县城创建相关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抓好整改;同时动员组织包网格责任单位的干部职工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文明县城建设贡献力量;网格机构要定期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各网格联络员负责相关材料的综合上报。

  四、工作重点

  各网格应围绕“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总体要求,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 市容环境管理:

  (1)环境卫生。包括城乡主次干道、住宅小区、背街小巷、甘洪路沿线等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县城地区垃圾筒(果皮箱)设置、管理等。

  (2)门前三包。包括沿街单位、店铺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情况等。

  (3)占道经营。包括店外店、越线经营、流动摊点、流动摊车、高音喇叭沿街叫卖、流动烧烤点有序疏导等。

  (4)乱张贴。包括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候车亭等处的乱张贴、乱涂写等。

  (5)散发小广告、沿街叫卖和乞讨。包括在人行道和公共场所散发各类宣传单、小广告、沿街叫卖、卖艺、乞讨等。

  (6)建筑工地。包括规范建筑工地围档建设,发布公益广告;落实净车出场、文明施工,整治渣土车滴、撒、漏等。

  (7)市政设施。包括人行道道板彩砖、护栏、无障碍设施等损坏和公共座椅、窨井盖、店牌店招、破损灯箱广告牌等。

  (8)公园绿地。包括公园、广场、街头绿地、晨练点等环境卫生、绿化美化。

  (9)居民社区。包括社区、居民小区的环境秩序以及技防、消防等。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10)内河。包括清理河道垃圾、河坡岸垃圾、白色污染物等;河道周边污水排放口的治理、河道沿线行道树种植等。

  2.交通秩序管理:

  (1)交通秩序。包括交通路口秩序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闯红灯、逆行以及车辆不按道行驶,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爬栏杆,司机不系安全带、斑马线不减速让行等。

  (2)车辆乱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非规定停车区域乱停车。

  (3)机动车占道售卖。包括小货车、农用车占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售卖水果、鞋帽、衣物等物品。

  (4)机动车上向外乱扔废弃物。包括机动车在行驶途中,驾驶员和乘客随意向外乱扔杂物等。

  (5)出租车。包括违规经营、宰客,乱停车、车容车况不佳、服务态度差、拒载加载、不主动给票等。

  (6)公交车。包括乱停车、不到站停靠、乱鸣喇叭、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以及公交候车亭损坏、线路牌缺失、广告牌破损等。

  (7)非法营运。包括县城区范围内的机动车、“摩的”、残疾车等非法营运、拉客等。

  (8)路牌标线。包括县城区道路交通标线以及路(街)巷指示牌、路牌广告栏等更新、修复、保洁。

  (9)文明执法。包括交巡警和交通协管员的文明指挥、文明执法。

  (10)长途汽车站。包括加强卫生环境、运营秩序、投诉处理机制、消防、安全疏散、无障碍设施等方面管理;设立志愿服务站点、落实志愿服务;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公益广告。

  3. 市场环境管理:

  (1)农贸市场。包括环境脏乱、占道经营、市场内外乱堆放、乱停放等。

  (2)超市。包括消防制度不落实,门前占道摆摊促销,占道堆放货物影响居民生活等。

  (3)中小店。包括中小餐馆、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小歌舞厅、面包屋等无证经营、环境脏乱、消毒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4)宾馆酒店。包括环境卫生、消防制度和设施、投诉处理机制等问题。

  (5)诚信经营。包括推进创建“诚信一条街”、“诚信示范店”活动,诚信店有醒目标牌、商店明码标价、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6)消防安全。包括市政消防栓和商场等公共场所消防设施问题。

  4. 文化环境管理

  (1)网吧。包括接纳未成年人、场内吸烟、环境脏乱、消防制度不落实、黑网吧等问题。

  (2)图书音像和电子游戏店。包括贩卖盗版图书音像、涉黄涉赌等问题。

  (3)文体场馆。包括体育场馆、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环境卫生管理和禁烟措施等。

  (4)校园周边环境。包括娱乐场所、经营户、校园门口治安和交通秩序等方面管理;

  (5)医院。包括医院环境卫生、投诉处理机制、导医标识、主要收费项目公开、挂号和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时间长等方面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行网格化管理,旨在进一步理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管理工作机制,有机整合各种管理资源,切实解决好多口径、多层次管理、资源分散、职能交叉、监管不分、权责不明等问题。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构建平台、有效处置。构建闽侯县文明县城网络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发文明县城APP管理软件,在“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号开设管理页面,以无线通讯网络为依托,集成地图查询、问题收集、任务派遣、落实反馈、公众参与、综合评价等多种信息数据,实现多部门对文明县城创建日常管理信息共享、快速响应,有效推进文明县城建设与管理。

  (三)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包段的网格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将网格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牵头开展文明督导、明查暗访、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助力文明县城建设。各有关乡镇(街道)和职能单位要对照网格分区,明确具体责任人,各负其责,及时处置本网格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同时加强对网格的日常管理。

  (四)完善制度、跟踪督查。把落实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与绩效考核范畴,并作为文明单位创建考评一项重要内容;由县创建办牵头,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纪检监察部门配合,采取月督察、季度测评、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督察考核,并将督察考核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五)依靠群众、扩大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县电视台、闽侯乡音报、“遇见闽侯”微信平台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跟踪报道广泛宣传网格化管理的意义和目的;要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参与到此次整治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

  附件:闽侯县文明县城网格化管理分区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