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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实

http://www.mhnews.com.cn  2016-01-12 16:31:14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遵循。县财政局纪检组结合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确保县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一、运用“四种形态”,必须要结合实际。王岐山书记在我省调研时指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于这一从严治党的创新成果,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一要认清全面治党不等同于反腐,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如财政部门人员众多,业务繁杂,涉及政策、条规方方面面,情况复杂,如果把全面从严治党局限于反腐败领域,用惩处少数问题干部来替代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来替代财政系统预防腐败工作,就可能出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二要认清运用“四种形态”既是派驻纪检监察履职的重要内容,更是驻在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要推动驻在局党组自觉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常态,保证党内关系正常化。三要认清运用“四种形态”必须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敬畏思想,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纪、心存戒备。要结合开展学习贯彻宣传《准则》和《条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促其守住纪律这条“底线”。

  二、运用“四种形态”,必须要强化检查监督。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推进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严明纪律戒尺。一要持之以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当前,要按照王岐山书记强调“要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的要求,规范对财政党员干部廉洁纪律检查工作,突出成效。二要认真落实《关于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岗问责”的暂行办法》,下大力严肃整治科室及下属单位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庸懒散拖、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队伍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机关形成争先进位、跨越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运用“四种形态”,必须要勇于担当。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是“两个责任”在纪律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我们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树立敢干创新、敢干担当的思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试点工作,探索出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有效机制、具体载体、具体办法,使“两个责任”落实做到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究。二要严肃处理,强化责任追究,全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通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推动压力传导。坚持从严问责,把严肃问责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利器。三要突出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一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另一方面,不讲感情,不顾面子,不怕得罪人,敢干担当,主动作为,从一件件事抓起,从一项项工作入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难办事等现象,采取多种办法、多种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细抓常,紧紧扭住作风建设不放松。

  ( 高建国 作者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