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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最高可享1.8万元补助

http://www.mhnews.com.cn  2017-05-16 11:18:57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5月11日,记者从县残联获悉,即日起,我县全面启动今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可于5月底前到县残联申请。

  据悉,今年我县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对象为:患有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残疾(含脑瘫)、孤独症、智力障碍之一或多重障碍的0-12岁残疾儿童,在省、市定点康复机构中进行康复训练,其中0-6岁残疾儿童救助对象需具有闽侯县户籍,年龄未满7周岁,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有资质专科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7-12岁残疾儿童救助对象需具有闽侯县户籍,年龄7周岁至12周岁的残疾儿童,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补助标准为:0-6岁残疾儿童: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每人每年康复训练最高可享受补助18000元,每月最高补助1800元。

  7-12岁残疾儿童: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每人每年康复训练最高可享受补助8000元,每月最高补助800元。

  据介绍,康复费用结算时有医保的要先扣除医保结算部分,根据规定进行结算。实际承担部分未超过月补助标准的,按每月个人发生的实际承担额进行补助,实际承担额超过月补助标准的,按月补助限额标准进行补助。

  县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可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助儿童监护人与省、市定点康复机构签订的康复协议,在省外定点康复机构做康复训练的,需要提供所在地残联盖章确认;《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审批表》、医学诊断证明或第二代残疾人证等材料,于5月底前到县残联申请。

  (闽侯乡音 记者 吴国棋 通讯员 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