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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一户多残”家庭可享生活困难补助

http://www.mhnews.com.cn  2016-07-25 09:59:45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为加快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产生活状况,近日,记者从县残联获悉,今年我县新增“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目前我县已开始接受补助申请。

  据了解,“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与家庭残疾人数量、收入情况、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数挂钩,主要用于对“一户多残”家庭内残疾人维持家庭基本生活进行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户每月300元。生活困难补助不计入家庭经济收入。

  申请补助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一本户口簿内的残疾人家庭成员有2名(含2名)以上残疾人,低保户家庭且含一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男性16周岁至60周岁,女性16周岁至55周岁)。

  符合补助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可到当地村(居)委会或乡镇残联申请,填写《“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并连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最新打印的户口簿、低保户证明、家庭残疾人成员二代证复印件一式各一份,向所在村(社区)委会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委会核实、推荐、并将申请人的申报情况在村(社区)委公示栏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残联审核。

  乡镇(街道)残联对村(社区)推荐的受助对象进行核查,准确评审,在《申请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后,连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低保户证明、家庭残疾人的二代证复印件及受助人名册各一份,报县残联审批。

  县残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将与第二代残疾人证数据库信息进行比对(必要时应与有关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确认申报材料内容属实后,县残联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联合同级财政审定、审批。审批情况将书面通知乡镇(街道)残联,并将一份签署意见的《申请表》送达申请人留存。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己领取二代证的“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内的残疾人,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经核准后,从2016年1月起计发。2016年1月1日后领取“二代证”的适合本暂行办法的受助对象,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从核准后的次月起计发。

  (闽侯乡音 记者 吴国棋 通讯员 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