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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诊“顽症” 专项整治

http://www.mhnews.com.cn  2017-06-02 09:52:05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县城乡规划局:强化责任 规范开展项目审批工作

  记者了解到,作为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村个人建房审批)等“一书三证” 审批事项的县城乡规划局,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围绕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

  “我们主要通过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做好自查自纠,对审批过程进行摸底自查。同时根据纪委的要求我们还对各乡镇的村镇管理中心的人员进行发放违规审批这些存在问题的调查表,汇总完集中报到纪委。”县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仲说道。他表示,县城乡规划局还将主动对一些项目服务进行主动上门、回访,提高服务质量。并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杜绝一些不良的,违规的一些乱审批的工作。

  县住建局:规范招标程序  强化监督管理

  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县住建局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在指导村集体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中,以更加严格和规范招标范围和招标项目的备案管理。

  “目前我县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是按照《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侯政办[2016]205号)文件中推荐的发包方式执行。村集体自筹资金建设项目(不适用财政资金为资本金的)视同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的发包由乡镇(街道)负责指导,村居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参照财政性资金进行管理。”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清峰说道。

  县林业局:强力整治 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记者了解到,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中的不按规定进行承包(流转)森林资源,以及违法违规处置等问题,县林业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我们对“三资”领域(涉林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不予容忍,将积极协助配合纪检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解决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涉林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完善管理监督体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新钉说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