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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将被扣12分

http://www.mhnews.com.cn  2013-05-27 09:34:36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124号令(注:《机动车注册登记规定》)颁布实施后,一些不遵守交规的司机又在车牌上动起歪心思,将网上购买的“数字号牌贴”贴附在号牌上,改变号牌原有字母、数字,逃避交警部门的监管。这类心存侥幸心理的驾驶人要赶紧整改到位,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下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一)》,明确界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各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一旦确定违法,车主将被罚200元扣12分。

  车号牌被盗后 需及时去申领

  “号牌被盗还是要及时去申领。”县交警部门表示,《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因号牌被盗、丢失等原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当事人能够出具报警记录或者受案回执单等相关证明的,自报警之日起十日(工作日,下同)内被查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到车管所申请补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平台”);自报警之日起十日后被查处的,按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并记分。

  同时,《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尚未取得机动车号牌(包括临时行驶车号牌,下同)的;已申领机动车号牌但未悬挂或者未粘贴的;使用公告作废的机动车号牌的;使用过期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办理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后继续使用应当收回的机动车号牌的五种情形,应当认定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车牌被贴上广告 也属于故意遮挡

  交警部门解释,《指导意见》明确四种行为属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物品遮住机动车号牌的;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使用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的;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识认的。“只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记12分,罚款200元。”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在车子上路之前要应该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检查牌照是否清晰、完整和有效。

  《指导意见》提到,对因雨雪天气、道路等客观原因,来不及清洗车辆导致机动车车身及其号牌被泥浆遮挡,或者载货汽车装载货物影响车辆号牌识认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当场予以改正。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者号牌老化、褪色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号牌识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在十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换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平台;因上述行为十日后再次被查处的,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并记分。

  车牌须按规定固封 当场改正暂不扣分

  记者了解到,“车牌少俩螺丝要重罚”传言是假的,如果车体条件不允许,比如没有四个钻孔,则可以允许车辆号牌只装2个固封装置。而对于广告牌架,只要使用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边缘达到5mm且不影响号牌识认的,就可以。

  “车牌如未按规定固封,但能当场改正的,可暂不扣分。”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指出,对未按规定粘贴有效临时行驶车号牌或者使用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边缘不足5mm且影响号牌识认的行为,可以当场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平台。对机动车已安装号牌但未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在十日内到车管所申请换领并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平台;因上述行为十日后再次被查处的,按照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并记分。

  (闽侯乡音社记者 吴国棋 通讯员 林登 陈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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