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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闽侯,我为闽侯代言!

http://www.mhnews.com.cn  2017-07-05 15:38:57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作为“喜迎十九大”的系列活动之一,“我为闽侯代言”活动即日启动,现面向闽侯县中小学生开展“我为闽侯代言”视频作品选拔活动,旨在唤起青少年的主人翁意识,发现家乡美,传播家乡美,建设家乡美,同时,也让社会各界通过青少年的视角了解闽侯,走进闽侯。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闽侯县委、

  闽侯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闽侯县委宣传部

  闽侯县教育局

  【征集范围】

  闽侯县各中小学校学生(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

  【作品要求】

  1.视频作品主要以闽侯自然景观、风土人情、民俗文化等为主题,突出人文化、情怀化,用全方位视角展示闽侯风貌、闽侯人物与闽侯文化。

  2.作品时长为3分钟之内(含3分钟)。

  3.作品须配合普通话配音解说。

  4.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应为导向正确、内容健康、视角独特、构思新颖、无版权纠纷的原创作品。

  5.参赛作品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6.每位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大赛时间】

  本届大赛分为参赛作品征集、作品投票、奖项评选、获奖公示四个阶段。

  1.作品征集

  2017年 7月15日—2017年9月5日

  参赛者上传参赛作品到邮箱:mhxtwy@163.com,并备注个人信息:校名+班级+姓名+联系电话,以上传作品的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2.作品投票

  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7日

  根据大赛流程,大众微信投票,选出大众心目中的优秀作品。

  3.奖项评选

  2017年 9月18日—2017年9月23日

  结合“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平台人气指数以及评委投票评选出各单项大奖的入围名单,大众微信投票(50%)+评委投票(50%)。

  4.获奖公示

  在“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平台公示结果。

  【奖项设置】

  根据上述要求和标准,评出各类作品获奖等次,颁发证书。

  1.小学组奖项: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2.中学组奖项: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联系方式】

  地址:闽侯县教育局体卫艺科

  电话:2207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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