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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农民工的“贴心人”

http://www.mhnews.com.cn  2017-06-20 17:49:44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15日,来自四川达州的农民工林先生为闽侯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感谢中心为他讨回欠薪。这是闽侯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实干为民,积极为广大农民工和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的生动事例之一。长期以来,该中心以法律援助为服务手段,当好农民工的“贴心人”。

  工资被拖欠 法援助讨回

  “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忙,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近日,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叶先生与几名老乡来到闽侯县法律援助中心,拉着中心主任林祥春的手致谢。

  今年3月17日,因务工的公司濒临倒闭,叶先生与34名工友工资被拖欠。闽侯县法援中心接到求助后,本着急件急办的原则当即启动应急预案,为农民工代书劳动仲裁申请书,收集证据清单,联系相关律师介入案件,进行诉讼阶段的法律援助。随后,公司答应对部分农民工每人支付1500元,但要求他们撤诉。

  律师发现,该公司已停产停业,如果走诉讼渠道,时间长,公司极有可能没有足够资金付清欠款。本着从维护受援人最大利益的角度出发,律师积极劝解农民工通过调解渠道解决问题。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共支付33756元,农民工的诉

  求如愿得到支持。

  工作中致残 法援来维权

  日前,闽侯县法援中心成功援助一起外来务工人员工伤赔偿案件。

  外来工方某于2013年3月到某包装有限公司从事机修师一职,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2015年3月29日,方某在工作中左脚不慎被机器割伤,经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为伤残十级。方某家庭生活困难,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经多方协商赔偿无果后,前不久,他到闽侯县法援中心求助。

  中心依法受理并指派有经验的律师相助,并协调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最终用人单位同意调解结案,并支付医疗费余额共计6.8万元。

  车祸没钱赔 法援来帮忙

  2015年10月17日,男子李某驾驶一辆货车从福州前往福清时,将横穿道路的吴某撞倒致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对本次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事发后,吴某被诊断为急性颅脑外伤、全身软组织挫擦伤等,经司法鉴定伤残程度为十级。吴某丧失劳动能力,这对他本不宽裕的家庭来说是雪上加霜。为了治疗,他花光了家里积蓄,还四处借钱,面临停医停药的处境。

  吴某住院期间,李某仅支付了5000元医药费,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去年6月30日,吴某来到闽侯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调查取证发现,李某家经济也不宽裕,了解到李某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承办律师及时向闽侯法院提交起诉状,将李某和某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赔偿,李某分期支付吴某各项损失的赔偿款。

  (福州日报 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叶水明 林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