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当村官?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8-26 16:19:23 来源: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平台 【字号 大 中 小】
“有为才有位”。村官连传统意义上的九品芝麻官都算不得,但他们却是许多公共事务的“现管”,权虽不大,但弹性不小。村官只有清廉做事、为民服务,才能带领村集体健康向上、和谐繁荣。如若村官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村组织就将涣散,经济也得不到发展,村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也将受到损害。
红榜立足岗位办实事得民心
尚干镇红新村南临“海峡汽车文化广场”,全村共561户、1853人。村子不大,但里里外外拾掇得干净漂亮、整洁有序,村民享受着舒适的生活环境。说起村中的变化,村民们总会提到他们的带头人——林雄。
曾经的红新村,基础设施落后、村财收入低下,是远近闻名的软弱涣散村。2012年6月,林雄担任红新村党支部书记,此后,村里的一切悄然发生了变化。
(红新村新貌·洪琦∕摄)
“路面不平、垃圾乱堆、下水道堵塞……这是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对全村情况和村民诉求了如指掌的林雄,上任伊始,就抓住工作的突破点,带领村两委干部,组织召开群众会议,商讨改善村容村貌的对策。在他的带领下,红新村对全村的道路进行路面改造,并新建2个垃圾池,配备4名保洁员,每天定时清理垃圾,村中的环境干净了,村民也逐渐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
村道修好了,环境整洁了,民心顺畅了。紧接着,林雄带领村两委干部,全身心投入到发展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中。林雄通过组织村民集中学习交流种植经验、邀请专家向村民传授种植技术等方式,引导村民科学种植果蔬,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村民收入。与此同时,林雄积极联系永辉超市、南通蔬菜批发市场等,打通果蔬的销售渠道,确保村民增产增收。
(林雄与蔬菜种植户交流·洪琦∕摄)
除了加强村组织的管理,林雄也将村民的困难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
村民林恰恰今年已79岁高龄,其二弟林端端、三弟林依江也过了耳顺之年。由于幼时家境困难,父母早逝,三位老人始终未婚,如今成了村里的五保户,靠领低保过日子。
林洽恰居住的房子为土木结构,屋内不仅简陋,还会漏雨。林雄就帮忙申请危房改造,并自掏腰为他包垫付15000元,作为改建房子的启动资金。
2013年,林依江被查出患脑瘤,因为缺钱,迟迟未能动手术。得知此事后,林雄立即组织村民募捐,并联系红十字会、慈善分会等相关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手术后,不论多忙,林雄每周都会放下工作前往医院探望林依江。如今,林依江已经康复出院。
热心帮助困难群众、积极解决群众困难,村里的事,无论大小,林雄都当成了家务事,群众只要有困难,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他们的“林书记”。
(林雄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洪琦∕摄)
2012年以来,红新村从一个“软弱涣散村”发展成为闽侯县“文明村”“先进基层党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示范村庄”“规范化建设达标先进单位”。
“民生无小事,点滴放心头”。踏实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至上的工作态度,让林雄赢得了村民的信任,今年6月,在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林雄再次满票当选为红新村党支部书记。“下一阶段,我们在继续发展经济的同时,将着手建设农民公寓,统筹安置村里的危房户、紧房户、无房户,解决村民住房问题。”林雄说。
黑榜私分土地补偿款获刑罚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农村征用土地数量与日俱增,征地和土地补偿问题也成为农村一个重点工作。然而,一些不良村官动起了土地及补偿款的歪脑筋,对农村的安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小影响。
荆溪镇光明村委会主任陈成农就因为伙同他人侵吞土地补偿款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2005年,陈成农和同村村民陈昭团、陈彬、陈德清四人合伙承包了某部队通信仓库拓宽工程,将多余土方运送到铁路涵洞旁的低洼废地上,支付了相应费用约21050元。后来,这一地块被列入向莆铁路项目征用范围内。
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间,担任村委会主任之职的陈成农利用协助政府进行土地补偿管理工作之便,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陈昭团和陈彬、陈德清(三人另案处理)配合,采取虚构陈彬与光明村委会签订该地块填方工程协议的事实,拿着“假协议真手续”向荆溪镇人民政府、向莆铁路(荆溪镇)指挥部申请个案补偿,领取了土地补偿款74592元,除了预留土地租金8910元和填方相应费用21050元外,将剩余补偿款44632元私分。其中,陈成农、陈昭团、陈德清三人各分得16100元,陈彬分得16292元。
2011年9月,闽侯县司法机关依法判处陈成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2年2月,闽侯县纪委给予陈成农开除党籍处分。
点评
同样是村官,有的把村民揣在心里,想村民之所想,急村民之所急,一心一意为村民服务,有的村官却视村民和村集体资产为己物,利用“权力”吃拿卡要发横财。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村干部的评价也是最公正的。村子美了、道路宽了,天蓝了、山绿了,村民富裕了,群众就会给你“点赞”。但如果耕地荒了,村民“瘦”了,你却富了,那必定会受到群众的唾弃。
洪琦 纪玉屏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