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征文一等奖
http://www.mhnews.com.cn 2016-08-22 11:38:53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闽侯新闻网讯 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审判杂志社、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兴安杯·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研讨会在兴安盟阿尔山市举办。县法院江彬、林缤同志报送的学术论文《论环境犯罪被害人自诉权的确立》在此次研讨会中喜获一等奖。
据了解,《论环境犯罪被害人自诉权的确立》主要从研究国家机关不予追究的轻微环境犯罪被害人的权利救济问题角度出发,以环境犯罪被害人自诉权的确立为论点,深入剖析权利确立的理论设计和司法实践的困境,提出合理的制度化的完善建议,以期促进刑法在环境与资源保护事业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闽侯乡音 记者 李煜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