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闽侯新闻网 >> 群众路线网 >> 实践篇 >> 先进典型 >> 正文

力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拼命”法官

http://www.mhnews.com.cn  2014-09-09 15:22:43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王剑飞法官,在县法院工作的十二年间,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用自己的实际行为,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他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心里始终装着人民群众。2008年至今,王剑飞年均结案243件,特别是2010年至2013年,他凭着瘦弱身材中隐藏的那股“拼命”精神和闯劲,短短三年共审结案件914件。他出色的工作成绩,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2012年被评为闽侯县“人民满意公仆”,2013年获得福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王剑飞深知,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与重托。因此,他对自己主审的每个案件,都会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有序推进,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力求使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013年,他主审的原告喻某某诉被告林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系江西芋农,被告为本县上街镇加工芋头的家庭作坊户主。原被告之间长期进行芋头交易,一直诚实守信,相安无事。直到2012年底原告将两车芋头送到被告处,恰巧当时被告不在现场,原告出于信任,在货款无法当场支付的情况下,同意由被告作坊一个姓林的工人出具收条后,卸车交货。过些时日,当原告向被告催讨货款时,被告矢口否认,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案情虽然简单,但因证据缺陷,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王剑飞充分发挥自己耐心细致和善于依靠群众的长处,多次带着问题,走访当地村干部和群众,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同时,利用从户籍部门调取的被告家庭信息材料,与收货便条上签字人相貌对比,最终确认出具收条的工人便是被告之子林某涛。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王剑飞不懈努力下,此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多年的工作经验和温和亲民的性格使然,使王剑飞调处民事案件坚持用“四心”,即审理案件用“公心”、帮助群众用“诚心”、接待来访用“热心”、调解案件用“耐心”。他的工作理念是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唯一标准,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

  基层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大多数来源于农村,案件涉及婚姻、家庭和邻里等关系的方方面面。在审判工作中,他凭着过硬的业务素质、认真执着的工作态度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服务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坚持“防患未然,重于疏导,及时调处,快速结案”的工作思路,从法律的角度为双方当事人分析案件可能产生的后果,有礼有节地摆事实,通俗易懂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力促双方自愿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化解对立情绪,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

  2012年6月,王剑飞主审的原告沈某某诉被告林某某离婚一案,原被告双方都已进入花甲之年,因长期分居,造成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故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在共同财产分割上原被告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被告甚至还表现出强烈的抵制情绪和过激言行,为这起简单的离婚案件增加了无形的难度与阻力。王剑飞明白判案虽易,但更重要的是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和心结。他以亲情为切入点,借助原被告子女的力量,多次上门进行“背靠背”调解,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耐心的释法说理和教育引导,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对案件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王剑飞就是这样,认认真真办案,踏踏实实做事,规规矩矩做人。他每天上班最早、下班最晚,心里装的想的最多的是工作和群众、最少的是家人和自己。群众如此评价他——力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拼命”法官。

  (闽侯乡音社 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侯法政)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