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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检验注销 便民措施很“给力” 

http://www.mhnews.com.cn  2013-07-01 08:57:32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警方为办理摩托车年检、报废注销等业务的市民开辟绿色通道。 吴国棋 摄

  摩托车年检车间。 吴国棋 摄

  闽侯新闻网讯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在全县持续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逾期未年检、报废未注销等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日前,警方已推出多项便民措施,为办理摩托车年检、报废注销等业务的市民开辟绿色通道。县交管大队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未年检或报废的摩托车存在重大交通事故隐患,请依法及时办理摩托车检验和报废,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摩托车年检注销手续这样办理

  据了解,我县警方将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强化道路管控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重点整治逾期未年检或逾期未报废的车辆上路行驶。

  对于即将达到检验有效期的摩托车:车主应当在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提供车辆交强险保单、行驶证,将车辆送到摩托车检验机构闽侯县保安服务公司检测站(闽侯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内)、福州远恒祥车辆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闽侯二中旁),即可“一站式”办结检验业务,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3年,对于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提前报废的摩托车,车辆所有人在提供车辆的情况下,可以将车辆交予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同时只需拨打机动车回收公司的电话,机动车回收公司将全程办理车辆报废注销业务。

  对于摩托车已灭失又无法提供灭失证明的,可由车辆所有人或代理人出具自行解体并作为废旧金属处置的车辆去向证明、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的书面承诺书及身份证明等材料,即可直接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3、6号窗口办理注销登记。

  对于丢失(被盗抢)的摩托车:车辆所有人持身份证明原件、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原件,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7号窗口办理车辆被盗抢查封业务,该车即纳入警方管控系统。

  警方推出4项 “给力”便民措施

  此外,记者还获悉,我县警方推出了相关便民措施,方便市民办理摩托车年检或报废等业务。

  一是警方将组织警力上门走访,督促和指导办理摩托车检验、注销业务。摩托车所有人可直接将办理灭失注销或被盗抢锁定的材料交给走访民警,由走访民警汇总后交到县公安交管大队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

  二是对于边远地区的摩托车,辖区公安部门将组织民警会同保险公司、机动车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展送检下乡活动,当场办理检验、报废注销或锁定等业务。

  三是对于前来办理摩托车年检的车主,县交管大队还协调闽侯县保安服务公司检测站,适时的延长工作人员下班时间,保证每天前来年检的每一辆摩托车,都能完成年检工作,确保车主不走冤枉路。

  四是县交管大队还每月投入一万多元,委托县邮政部门通过向车主邮寄挂号信的方式对车主逾期未检验、未注销车辆及临界检验有效期、强制报废期的车辆信息进行告知、催办,确保摩托车检验和注销等工作落到到位。

  逾期未年检摩托车上路

  将被扣车罚款记3分

  下一阶段,我县警方将在全县摩托车出行较为集中的国道、省道和城乡结合部、乡村道路等重点路段和地点,持续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摩托车逾期未年检、报废未注销等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对于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予以扣留车辆,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二十元罚款,记3分。同时,对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处以最低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对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予以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当事人并处伍百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

  (闽侯乡音社记者 吴国棋 实习生 林鑫 马忠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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