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全面启动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
http://www.mhnews.com.cn 2019-06-06 17:03:06 来源: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号 【字号 大 中 小】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办事流程图
政策咨询热线:22987035
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夏季作息时间下午为3:00-5:30)。
办公地址:闽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滨江商务中心E辅楼3层)
办公时间:5月-7月:每周一至周五;
8月-12月:每周五(遇节假日调整至放假后第1个工作日)
哪些退役士兵在《意见》保障范围内?
考虑到出现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的退役士兵主要是在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前退役,按照当时国家层面确定的安置政策,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城镇义务兵等人员应由政府安排工作,他们中退役时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回到地方后因种种原因没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来源,属于政策保障范畴。
首次参保时间如何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意见》进一步明确,符合政策范畴人员入伍时未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对补缴年限有何规定?
《意见》规定,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以按照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并免收滞纳金。
补缴手续怎么办?
《意见》提出,符合政策范畴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登记军龄,提出申请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将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分别提供给安置地(或参保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征收机构,相关部门分不同情况,对退役信息、参保信息、单位和个人困难情况等进行审核确认后,分类为政策保障条件人员办理参保和补缴手续。
缴费基数是多少?
《意见》规定,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补缴时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补缴时当地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
由谁来补缴费用?
《意见》明确了补缴责任主体,按照规定,符合政策范畴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部分由原安置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