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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残疾人购买辅助器具可申请补贴

http://www.mhnews.com.cn  2018-08-10 16:45:46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县残联获悉,我县出台了《闽侯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试行)》和《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目录》,自今年起,辅具品种覆盖有肢体、听力、视力、精神、智力等五大类辅具,涉及68种具体辅具。

  据悉,辅具补贴制度实施后,辅具由原来的“政府统一采购、配发”改为“残疾人自行选购”。残疾人可持身份证、残疾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当地乡镇(街道)残联或县残联申请;申请者根据残疾证上的残疾类别选择《补贴目录》中同种类别辅具;县残联审核通过后自行选购;凭正规发票等报销材料到县残联结算报销。

  主要辅具品种有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假肢、矫形器(以上适配肢体残疾人)、盲用电饭煲、盲用电压力锅、助视器、盲用电磁炉、听书机(以上适配视力残疾人)、助听器(适配听力残疾人)、随身定位器(适配精神、智力残疾人)等。

  值得一提的是,听力残疾儿童需安装人工耳蜗的,需先在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五家定点医院进行听力测定、评估可适合装配后再向县残联申请,由县残联上报市残联。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我县持有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且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含0-6岁未持证残疾儿童),选择适配《补贴目录》内相应残疾类别的辅具,实际购买价格在300元(含)以内的,按实际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低者的100%给予补贴,实际购买价格高于300元,按照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低者的的80%给予补贴,其中低保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0-6岁残疾儿童、一户多残四类残疾人按照实际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中两者中低者的100%给予补贴,超过部分由补贴对象自付费用。(闽侯乡音记者 吴国棋 通讯员 潘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