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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诚信 消费无忧

http://www.mhnews.com.cn  2017-03-20 15:50:21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我县开展3·15系列活动

  现场示范如何扫描“闽侯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方玲燕 摄

  闽侯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增强市场主体为消费者服务的社会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和谐。3月15日上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等相关单位和团体在甘蔗街心广场举办了以“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暨食品药品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市民讲解、普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展板,通过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并设置了各类型功能区域,以多样化形式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活动现场最火的区域莫过于真假商品识别区,现场教授生活用品、烟酒、食盐等鉴别方法的各单位咨询台前被市民围了个水泄不通。“这烟怎么辨别真假呢?外包装上会有差别吗?”在假烟识别咨询台的一角,琳琅满目的中华、玉溪、七匹狼等烟草让不少市民倍感惊讶,若不经工作人员介绍的话,市民很难从包装外观上区分真假。“这些烟的包装几乎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一般消费者很难分辨。”工作人员边介绍边分别拿起一包假中华香烟,从外包装印刷字体、颜色、封膜等多个方面为市民讲解辨别真假技巧,不少“烟民”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下,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同样,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区前来咨询的人也是络绎不绝。“网购买的新手机听筒听不清,电池充不进去电,商家不给退怎么办”“我这刚买的商家推荐的地板,没过多久地板就开裂,能不能赔?”......在咨询台前消费者们向工作人员发出一连串的询问。工作人员一边忙着为消费者解答各种问题,一边对可受理的消费案件进行记录,以便将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据统计,在现场受理投诉中,以家用电器、药品等方面的咨询投诉占较大比例。

  此外,结合2017年“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消费维权主题,现场还设置了电商诚信经营倡导区,引导动员电商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另外活动现场还开展“闽侯市场监管”微信扫描二维码活动,积极推广微信公众平台,打造便民新阵地,实现亲民为民服务。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我们主要围绕这个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进一步推动网络经营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县消委会秘书长罗福生告诉记者。

  据悉,这只是我县开展的“3.15维权执法”系列活动之一,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从3月6日开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持续在开展“3.15维权执法”主题行动。

  相关活动

  传授鉴别真假烟小技巧。 方玲燕 摄

  抽检超市中的紫菜。 何金月 摄

  抽检17家商铺,共计57批次

  “3.15”活动期间,县市场监管局还联合省产品质量研究院、中检华日检测机构开展流通领域商品食品质量抽检活动。据了解,该活动开展于3月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执法人员赴上街、甘蔗等地的饭店、超市等流通领域进行重点抽检。抽检中,执法人员还特别针对近期网络热传的“塑料紫菜”、“塑料大米”、LED灯、陶瓷砖等群众最为关注的商品进行认真抽检、仔细辨别;对于餐桌上的餐具执法人员手持测定仪,抽取样本进行菌落数等标准数据的检测。

  此次活动抽检了17家商铺,共计57批次,检出不合格商品12批次。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县市场监管局在收到抽检报告后,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下架并封存相关批次的不合格商品,并立案查处。

  县市场监督局负责人提到此次的抽检中均未发现塑料制作的紫菜、大米,因此面对“塑料紫菜”、“塑料大米”等谣言时,消费者们应尽量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此也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

  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近25吨

  采用碾压方式销毁不合格产品。 林世彬 摄

  3月14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翁厝山垃圾填埋场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对近期查处的近25吨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集中销毁处理。

  在销毁现场,共有7辆货车满载不合格产品依次开来,执法人员将被查扣的假冒伪劣商品登记造册,并分类摆放,采用钩机碾压的环保方式进行销毁填埋。“昨天,我们装载人员去各乡镇监管所装这些不合格产品,忙了一个早上,足足装了7大车,”现场一位帮忙装载的人员说道,“真的是大快人心,这些假冒产品今天全部销毁掉就不会再危害其他人了。”

  据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王清峰介绍,此次销毁的这些不合格产品都是市场监督管理局14个监管所以及局机关执法大队近期执法检查中查获的,均达到了法律销毁期限。据了解,2015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多次针对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商标侵权等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各类案件530余起。

  下一阶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针对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一些日用产品,以及校园周边的小吃店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当您遇到“天价虾”,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或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时,想投诉想举报该怎么办,请拿起您的手机,拨打12315。本报现选登一则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为消费者在未来的消费维权中提供参考,让消费者不损失、少损失。

  商家多收定金 县消委会调解获退款

  案情简介】

  2016年7月24日,金先生在闽侯县一家居建材商场某厨电经销商处订购了一台价格为6500元的某品牌集成灶,付定金3000元。事后,金先生认为集成灶不好用,不想购买,就与经销商联系,要求退定金2000元,遭到拒绝。多次协商未果,金先生向闽侯县消委会咨询并投诉。

  【处理结果】

  经闽侯县消委会介入调查调解。根据《担保法》规定,经销商收取金先生的3000元定金超过订购的商品价款(6500元)的20%(即1300元),超出的1700元应当作为预付款予以返还。经多次调解,经销商退还预付款1700元。

  (闽侯乡音 记者组  通讯员 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