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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为消费者再添维权利器

http://www.mhnews.com.cn  2015-12-28 16:21:23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去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新《消法》赋予消费者权利更多的内容,为消费者再添维权利器。

  新《消法》拥有众多新意和亮点,如规定消费者网购享有七日“后悔权”;举证责任倒置;消费欺诈“退一赔三”,保底金额500元等。新《消法》实施一年多来,我县消费者维权意识普遍增强。截止目前,今年全县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共接到投诉及举报共1340件,其中,投诉案件1127件,举报案件213件,投诉和举报件的办结率均超过95%,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6万元。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王发秋跟记者介绍到,与过去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不一样,现在主动选择维权的市民越来越多。“新消法”的实施使得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更多的消费者能够主动运用法律武器与经销商协商解决。同时不少商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自律意识增强,积极主动为消费者解决问题,不推诿、不搪塞。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新《消法》是一个维权利器,消费者在遇到维权纠纷时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够充分利用新《消法》这个维权利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要求经营者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同时,要求经营者建立先行赔付制度,保障消费者及时获得赔偿,打造满意的消费环境。

  (闽侯乡音 记者 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