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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严禁” 促“双节”守廉

http://www.mhnews.com.cn  2014-09-09 16:01:24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9月1日,我县就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对“两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明确十个“严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廉洁自律,严厉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记者从县纪委监察局了解到,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同时,对十个“严禁”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纪依规依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十个“严禁”为:

  严禁用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各种会员卡,或通过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隐蔽手段收受电子礼品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内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和超规格接待,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等;

  严禁以中秋过节、联谊等名义公款吃喝、公款私人宴请,禁止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或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搞摊派;

  严禁公款旅游,禁止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

  严禁在票据、作账等方面弄虚作假,禁止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个人消费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禁止违规擅驾公车,严格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停放制度;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闽侯乡音社 记者 洪琦 通讯员 王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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