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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工再系一条“保险带”

http://www.mhnews.com.cn  2013-12-01 17:28:53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11月28日记者从县总工会获悉,明年县总工会在全县企事业单位中继续开展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职工均可缴费参加。

  据了解,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包括企业单位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和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特病医疗互助活动。凡工会关系隶属我县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未办理退休手续且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含农民工,不含公务员和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的职工),均可根据自愿原则,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

  互助活动周期为一年,职工每人每期只需缴纳一份企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互助金(企业单位职工医疗互助金每份36元,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互助金每份70元),便可享受到凡是在互助期内生病住院便可申领补助金的保障,补助金额为“住院医保费用总额”(指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总额)的13%;因各种原因住院费用发票不能体现医保目录内费用的,补助金按全住院发票总额的50%作为计算基数。在一个互助周期内,职工多次住院的,还可以申请多次补助,累计最高限额为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后,女职工还可以同时参加特病医疗互助活动,每期只需缴纳10元。记者了解到,参加女职工特病互助活动的,在互助周期内经市级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初次患六种原发性妇科癌(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的,享受一次性特病补助金10000元。

  “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全县共有27091人参加,截至11月底,受益人数达到300多人,受益金额达50多万元。”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期,我县继续开展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帮助生病住院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促进我县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实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目的。

  (闽侯乡音社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李娟 龚怡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