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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上报时间截至11月10日

http://www.mhnews.com.cn  2013-10-21 15:02:02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为确保我省按时完成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省教育厅10日专门发出通知,强调10月25日前,所有学校完成教职工数据采集与报送,11月10日前,省教育厅完成数据审核并上报教育部。

  根据部署,信息采集对象为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采集所有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岗专任教师。高等学校采集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教职工,工勤技能岗位的在编教职工。采集对象不含离退休教职工、不含来自其他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职工、不含代课教师。此外,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特殊教育学校信息采集范围包括所有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工勤技能岗位职工此次暂不采集。民办学校返聘的退休人员,以及外聘的其他学校教职工系返聘或兼职人员,此次暂不采集。

  (闽侯乡音社记者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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