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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炉修了3次还不能用

http://www.mhnews.com.cn  2013-05-06 15:06:32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日前,县工商局受理了一起微波炉故障退换纠纷,成功为消费者争取回退货款1520元。

  据了解,陈女士于今年1月15日在上街某电器商店购买了一台价格为1800元的格兰仕微波炉。购买后,微波炉在保修期内出现了三次性能故障,并送回商家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为此,陈女士持带维修记录证明要求商家给予退换货。遭到拒绝后,陈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扣除折旧费后退货。

  接诉后,县工商局上街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介入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应陈女士退货要求,商家以每日0.05%折旧率予以退货,将余数1520元如数退还,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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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部分商品退换货责任规定》有关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如因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给予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并按规定收取折旧费。

  (闽侯乡音社记者 纪玉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