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闽侯新闻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困难归侨、归侨侨眷即日起可申领这些生活补助

http://www.mhnews.com.cn  2018-04-28 10:16:21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贫困归难侨救助工作,结合我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际,近日,福州市外侨办连续发布了两份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归侨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榕政外侨〔2018〕98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华侨事务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榕政外侨〔2018〕99号)。

    生活困难的归侨和生产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有哪些生活补助可以申请领取?

归侨生活补助资金

    归侨生活补助资金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归侨大病大灾临时补助、节庆慰问以及政策性补助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一、补助对象

    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危重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归侨可以申请大病大灾临时补助。

二、申请程序

    凡认为符合补助条件的归侨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补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补助申请。2018年度申请时间截止5月20日,逾期不再补报,但可参与下一年度申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村(居)民委员会,对归侨临时补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审批。

三、参考标准

    我市归侨生活补助标准拟参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其中2018年度标准为700元/月。

    各县(市)区外侨办根据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数,困难原因、程度、种类,时长等因素和维持当前基本生活实际需要,同时统筹考虑本年度已获得其他社会救助和各种补偿、赔偿情况,合理确定补助时限。

    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且持续时间较短的,视情给予1—3个月的补助;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特别严重困难,且持续时间较长的,视情给予4—6个月的补助。

华侨事务预算

    华侨事务预算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关怀扶持归侨侨眷,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困难的专项经费。根据该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困难归侨侨眷可以申请相应的特困归侨侨眷生活补助、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和困难归侨侨眷临时救助。

一、补助对象

    1.特困归侨侨眷生活补助:纳入特困供养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归侨侨眷。

    2.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子女就读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归侨:(1)归侨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2)归侨家庭属于当地低收入家庭的;(3)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危重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困难归侨侨眷临时救助: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家庭成员患危重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

    符合上述两类以上(含)条件的困难归侨侨眷,可同时申请相应的补助。同一户家庭年度内不能重复申请临时救助。

二、申请程序

    凡认为符合补助条件的归侨侨眷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补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补助申请。2018年度申请时间截止5月31日,逾期不再补报,但可参与下一年度申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村(居)民委员会,对困难归侨侨眷补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审批。

三、参考标准

    1.特困归侨侨眷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00元。

    2.困难归侨子女助学金:按照就读高校子女数,每人每年1500元。

    3.困难归侨侨眷临时救助:按每户一次性补助1500元。

    上述标准为县(市)区外侨办拟报送的补助标准,市外侨办将根据中央财政预算规模以及全市困难归侨侨眷的总人数,最终确定困难归侨侨眷补助标准。

(闽侯乡音 记者 陈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