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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新一轮“两违”治理成效初显

http://www.mhnews.com.cn  2017-12-25 15:47:43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今年以来,闽侯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部署精神,紧紧围绕市“攻坚2017”行动“两违”治理任务,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持续提升“两违”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两违”治理初显成效。

  今年以来,全县已治理“两违”688宗、面积74.5万平方米,完成市下达年度治违目标任务50万平方米的148.9%,拆后腾出土地65.90万平方米,实际利用52.76万平方米,拆后土地利用率80.06%。

  8月4日,闽侯县相关部门调研上街镇新增“两违”管控和镇村网格化管理情况。

  6月10日,鸿尾乡组织综合执法队伍600人,对奎石村、溪源村、桥头村共7座违建进行强制拆除,拆除建筑面积12512平方米。

  8月25日,闽侯县在洋里乡花桥村开展主题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着力建设宜居闽侯”的“两违”治理法制宣传活动。

  挂钩各类考评强化激励问责

  为调动“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积极性,确保完成全县“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闽侯县把年度“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各责任主体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对在“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同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甚至违法乱纪的,进行处罚。

  今年2月14日,闽侯县表彰了2016年度“两违”综合治理先进单位5个,先进个人44人,进一步激发全县治违工作热情。1月11日,该县印发《闽侯县“两违”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新增“两违”未及时发现、上报、查处、拆除、督查的责任单位及个人,按宗数、类别等予以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全县共有26人因治违工作不力或参与违建受到党政纪处理,其中:1人撤销党内职务;5人留党察看1年;12人严重警告;8人受到警告。该县对各类提拔任用、评优评先及各类代表候选人等实行“两违”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今年共审查各类评优评先候选单位119个、候选个人648人。

  明确整治重点强力拆除违建

  为进一步巩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果,该县继续实施“四重点、五部位、六先拆”,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两违”建筑采取强有力的拆除整治措施。全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由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大型拆违专项行动,以强拆带动自拆。今年以来,全县开展大型拆违专项行动147场,2.2万人次参与,动用钩机158部次,拆除违建352座、占地面积2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4万平方米。对“四线”(高铁、高速、国道、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两违”进行严管严控,实施重点拆除整治,今年以来共拆除“四线两违”53宗5944平方米。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两违”实施“两严打”,即严打违建出租出售牟利的从事隐形房地产行为和违法抢建博取赔偿行为。今年以来,共拆除隐形房地产13宗4638平方米,拆除抢建博赔房42宗12666平方米。对党员干部的违建要求自查自纠,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将给予强拆并问责。今年以来,共拆除党员干部的违建4宗3824平方米。对影响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的“两违”绝不手软,坚决强拆,为闽侯县社会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共拆除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230宗200647平方米。

  强化部门责任推进治违工作

  闽侯县继续强化县直职能部门责任,采取依法审批、产权限制、停止公共服务、报送“黑名单”等措施,推动全县治违工作稳步前进。县政府结合各乡镇财力和治违力度、成效等情况,共下拨治违专项工作经费450万元,支持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治违工作。县委、县政府对农村村民无房户、紧房户、困难户予以个人住房审批。今年以来,规划部门共审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169户。由县执法部门联合房产管理部门对“两违”建筑限制产权办证、交易、过户和抵押,只有依法接受处罚并通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才能解除产权限制,今年全县限制产权30户,解限12户。由“两违”执法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书面通知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企业依法停止供水、供电等服务。今年以来,共对“两违”建筑实施停水停电措施81户。全县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两违”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今年以来,共报送福州市诚信建设信息公布综合平台“两违”“黑名单”18宗。

  遏制新增“两违”推进“无违建”创建

  2018年,闽侯县将继续全面遏制新增“两违”,加快化解历史存量“两违”,持续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继续实现巡查全天候、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做好源头防控工作,做到在建违法建设及时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查处、彻底拆除,把新增违法抢建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实现“两违”“零增长”目标。继续加快历史存量“两违”分类处置进度,细化分类处置实施办法,区分存量违建类别、年限、影响等因素,健全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历史存量违建处置联动机制。

  据统计,2017年,全县查处建档历史遗留违建分类处置率达到25%以上,全县共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2个,村(居)25个。该县将以全域“无违建”为工作目标,在巩固提升原有的“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点和村(居)创建点的基础上,计划三年内实现全县创建全覆盖。

  (福州日报 记者 黄凌 通讯员 林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