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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前顶风违建 依法拆了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7-30 17:28:28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马保村红绿灯处4座违建楼房1300平方米被依法拆除。

  高新区一违建铁皮房被依法拆除。

  青口镇高速公路边,一违建厂房成了木材仓库,昨被要求当日自行拆除。

  关注理由 昨日,闽侯县青口镇和福州高新区清违办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洋下村、建平村、马保村等的违建,分别展开执法行动,依法强制拆除20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设。

  福州近年来发展如火如荼,随着建设向城区周边延伸,征地拆迁范围扩大,交通网络便捷,让一些原本是农村的地块也成了“香饽饽”。一些村民为谋取不法利益,在集体土地上抢建违法建设,或用于出租谋取私利,或抱有侥幸心理,以期征迁时获得赔偿。对此,清违办的执法人员表示,按照现在的规定,只要认定为违建,征迁一律不予补偿。

  村民违令抢建 趁夜浇筑封顶

  昨日上午,记者在闽侯马保村新保路红绿灯处看到,4座3层的红砖楼前后两两挨在一起。每座楼的外立面并无粉饰,仅在侧面留有铝合金窗户。

  福州高新区清违办的执法人员介绍,这几座楼为砖混结构,每座占地约11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约1300平方米。后面两座用瓦片封顶的,半年前就建起来了,前面两座则是一个半月前抢建的。4座楼都未经审批,都是违建。

  执法人员说,这一片已纳入征迁范围。6月初,执法人员就发现该处村民集资违建,曾上门发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也小规模拆除过。但村民不以为意,反而在上周趁晚上给前面两座楼封顶。

  “这两座楼的三层,就简单地用钢筋硬顶上去,直接浇筑水泥,对整栋楼的承重很危险,大一点的台风就可能造成楼房垮塌。”执法人员说,村民集资违建这4座楼,一来用于出租牟利,二来抱有侥幸心理,想在将来拆迁时争取赔偿。“但按现在规定,只要认定为违建,一律不予补偿。”

  昨日上午,两台钩机用时一个多小时,将4座楼全部拆除。同日拆除的,还有旁边一座一层占地8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以及建平村龙船港桥头一层铁皮房,面积230平方米。

  大道通车在即 路边现违建厂房

  闽侯祥谦镇洋下村位于福银高速公路旁,旁边的林森大道即将通车。大道边已盖起几座钢架结构厂房,一些厂房内已有人在生产,还有的还处于闲置状态。

  在洋下村的村道旁,一座刚建起的钢构厂房,高约20多米,占地近500平方米,四周用工字钢搭起,顶上用彩钢瓦遮盖,四周还未围起围墙,地面并未铺设水泥,厂房内堆放了大量的木块。

  据附近的居民介绍,这座厂房是附近的一家木材加工厂不久前抢建的,目前主要用作仓库堆放木材。

  昨日,闽侯县清违办的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向违建业主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日自行拆除,如果没有拆完,今日将由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拆除。

  执法人员介绍,林森大道通车在即,沿线原属于偏远的农村一下子变得交通便利,一些村民趁机在沿线抢建违建,有的建厂房仓库出租牟利,有的则想博取后期的征地补偿。他们将以木材加工厂的这处违建为中心点展开清违整治,对林森大道沿线抢建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争取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

  调查 “清违风暴”下仍屡见抢建

  截至目前,福州高新区清违办共计拆除“两违”面积约23.06万平方米,完成量占年度任务的110%。共计公示“两违”案宗154宗,公示面积达16.53万平方米,已全部按期拆除到位。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福州目前对违建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展开清违“百日会战”、“清违风暴”等严厉执法行动,但在城区周边,仍屡见抢建违法建设的行为。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以违建的厂房为例,在村里占地搭建钢架结构的厂房,建筑成本大约在每平方米150元-400元之间,用于出租的话,每平方能租20-40元,基本上一年到一年半之间就能收回成本,即便在两年后被强制性拆除,也还有一定的利润,因此很多人抱着侥幸的心理抢建厂房。

  除了厂房之外,在城区周边的一些村庄,由于交通相对便利,一些村民抢建单元房式的民房,有的用来出租,有的则用来出售牟利。这位知情人士表示,由于目前在城区周边违建房屋的现象比较普遍,清违办的执法力量又有限,因此常常会出现“蒙混过关”的情况,因此在这种环境下,抢建行为屡禁不止。

  (海峡都市报 记者 张志宏 邱也栩/文 关铭荣/图  实习生 林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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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斩断违建者的获利之手

  背景:昨日,闽侯县青口镇和高新区“两违办”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洋下村、建平村、马保村等违建展开执法行动,依法强制拆除20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设。“两违办”执法人员表示,按照现在的规定,只要认定为违建,征迁一律不予补偿。(详见本报今日Y01版)

  首先,我们要为闽侯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拆违的决心和行动点赞。

  随着城市的扩张和发展,与国内多数城市一样,福州市区和周边违建猖獗。这些违法建筑,侵占国有或集体土地,出租或通过征迁谋取暴利,严重侵犯了公共利益,对守法者也是一种严重不公。因此,市民对违建反应强烈。

  有关部门也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清违风暴”。但是,违建仍旧常常“春风吹又生”,究其原因,是违建利益巨大,比如违建厂房,大概一年到一年半就能回本。甚至有些人通过“权力运作”,蒙混过关,领到征迁补偿。换句话说,只要执法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及时拆除,对违建者来说,违法成本就是零,甚至还有盈利,搞不好借着征迁还能一夜暴富。

  斩断不法者的获利之手,才能解决违建风不断返潮的问题。其实,对于违建的处置,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根据《城乡规划法》,对违法建筑,要责令建设人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则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但是,实践中,清理违建时有漏网之鱼。其背后有执法力量不足的原因,但也有对违建危害认识不足、惩处力度不够,甚至给违法建筑“招安”让其合法化的情况,成片的违法建设背后,还可能存在着腐败问题。

  政府部门不能让守法者吃亏,必须旗帜鲜明、敢于碰硬,依法拆违,依法不能给补偿的,就坚决不予补偿;对于行为恶劣的,强制拆除之外,还要依法罚款;对存在权力腐败的,坚决追究刑责,这样,才能罚当其恶,才能对潜在的违建者形成震慑力。

  (渔人 伊莲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