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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电网络集团闽侯分公司获评省级“阳光价费公示示范单位”

http://www.mhnews.com.cn  2016-05-09 15:02:25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日前,福建广电网络集团闽侯分公司被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企业减负办联合授予“阳光价费公示示范单位”称号。

  据了解,“阳光价费公示”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企业减负办、省农民负担监管办等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在全省各个领域推进收费信息公开、实行的一项工作。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政策依据、收费单位监督电话、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七项。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闽侯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获得该项荣誉,表明闽侯分公司在收费管理的规范化、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以及收费信息公开化方面,进一步得到了上级相关部门的肯定,“今后,闽侯分公司将继续为规范收费管理、维护广大用户权益、服务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闽侯乡音 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林岳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