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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行“村干部发展加薪”奖励政策促进农村发展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6-29 17:01:01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县委办获悉,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动力,我县出台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实行“村干部发展加薪”奖励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从当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奖励村干部。

  据了解,我县各地村干部的奖励根据当年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不同而定,当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0~30万元的村,按年增长5万元以下、5~10万元和10万元以上三分档次,分别给予村主干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村集体经济收入30~50万元的村,按年增长5万以下、5~10万元、10~20万元和20万元以上四个档次,分别给予村主干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按年增长10万元以下、10~20万元、20~30万元和30万元以上四个档次,分别给予村主干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其它村两委干部奖励标准按村主干的70%执行,加薪经费由村集体经济收入承担,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执行。

  同时,相关监督单位将加强监管,促使村干部全心全意、真心实意地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从解决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出发,切实提高村干部的办事能力,激发他们的工作激情,使得农村工作更加便于开展,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

  (闽侯乡音社记者 纪玉屏 林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