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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对象是假 盗钱财是真

http://www.mhnews.com.cn  2014-09-22 09:49:11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以处对象为名,和被害人同居,摸清钱物存放处后动手偷窃,嫌疑人精心谋划的骗局终露马脚。9月18日,闽侯警方告破这起以处对象为借口偷盗“男友”钱财案件,“女主角”阿梅也已警方刑事拘留。

  现 场

  依伯54800元血汗钱不翼而飞

  9月11日,祥谦镇50多岁林依伯拨打了祥谦派出所的报警电话,报称自家遭了贼,藏在住宅衣柜内的现金54800元被盗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案发地位于林依伯5层砖混自建房的2楼的房间内,由于平常没有居住,屋内的摆设很简陋,就是一张床和衣柜。

  据林依伯介绍,自己不识字,嫌去银行存款麻烦,于是就将所有的积蓄86000元全部放在柜子的抽屉内,然后把抽屉钥匙,塞在衣柜的衣服堆的底层内。林依伯觉得这样的藏钱的方式已经万无一失了,没想到血汗钱还是被盗了54800元。

  侦 查

  门窗柜子抽屉完好

  警方锁定熟人作案

  林阿伯认为是外贼所为,但是警方经过现场勘验,发现了诸多疑点,林依伯自建房没有破门或者溜窗的痕迹,放钱的柜子没有被撬动,而且抽屉的钥匙也被放回原处,整个现场整洁而有条理。这不符合入户盗窃的特征,经过大量的走访排查后,警方很快将侦查的重点转向了熟人作案。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了解到,近期林依伯正处着一个“对象”。原来,十余年前因家庭条件不好,其妻抛下他和两个年幼女儿离家出走,多年来林依伯一人将女儿拉扯大。近年经济有所好转,女儿也已出嫁,单身了十余年的林依伯有了找个伴的想法,今年4月,经人介绍与一位四十出头福清籍女子阿梅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为人朴实的林依伯,见阿梅为人不错,待他也好,于是二人确立了关系,几个月下来,阿梅经常到家里来小住几日,两人相处得和睦融洽。

  案 情

  名为处对象  实为盗钱财

  警方随即对阿梅进行询问,可阿梅一见到警方就神色慌张,言语闪躲。凭着丰富的侦查经验,民警对其进行了政策攻心,思想感化,阿梅这才道出了事情原委。

  原来阿梅知道林依伯人老实,而且钱多,有意图财,于是就借着处对象的名义与他接近,但是当她询问林依伯平常将钱放在什么地方的时候,林依伯都转移话题,或者干脆不搭理。为了不引起林依伯警觉,阿梅在表面上避而不谈,背地里却开始了细致的观察。

  终于有一次,她偷偷瞄到了林依伯到住宅2楼的房间里面取钱的情景,她暗暗记住了钥匙藏放的地点。于是从7月份开始,乘着林依伯不在家的时候,悄悄将钱拿走,但她也害怕被林依伯发现,每次只拿走一些,不敢全拿,随后将现场还原,将钥匙重新放入衣服堆里。前几次林依伯没有发现,到了9月11日林依伯这才警觉起来,发现钱少了,还报了案。阿梅偷了钱,心虚得很,但是她以为侥幸可以逃过警方的调查,但是最终还是被逮个正着。

  (闽侯乡音社 记者 吴国棋 通讯员 许学言 林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