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联动巡察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8月10日开始,县委联动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县委联动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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