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消委会关于征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 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消费者代表人选的通告
http://www.mhnews.com.cn 2016-08-29 10:08:39 来源:闽侯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字号 大 中 小】
县物价局拟于2016年9月下旬对县自来水公司(甘蔗自来水厂)供水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举行听证会。为保护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会受县物价局委托将向此次听证会推荐消费者代表13人。为此,我会采取消费者自愿报名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人选。现将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须具备的条件
l、必须是县自来水公司的消费者(不包括该公司从业人员);
2、本县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的消费者;
3、具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陈述理由的消费者;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规和听证会各项纪律的消费者;
5、本人自愿,并愿意公开个人姓名、年龄、职业和居住地区等个人信息的消费者。
二、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5日—2016年9月9日(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
闽侯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层12315台)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591—22061315。
四、报名方式
来人、来函、电话。
报名表可到闽侯县政府网www.minhou.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
五、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及县自来水公司开具最近三个月的本用户用水缴费凭证等。来函或来电话报名的须于9月9日下午5时前将上述证件送达县消委会。
特此通告
闽侯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