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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人民调解中心“检调对接”促调解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8-03 16:52:40   来源: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平台    【字号

  借助“检调对接”平台,闽侯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成功调解未成年人孟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案,协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

  4月14日,17岁的孟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闽侯县青口镇青圃街往白水路方向行驶时,将50岁的张某撞成重伤。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4月27日死亡。闽侯县交警大队认定,孟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闽侯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孟某及其父孟某东与死者儿子蒋某到场调解。考虑到肇事者是未成年人,调解员劝肇事方拿出诚意,获得受害方谅解,以便取保候审。

  经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孟某付清张某约2万元的住院费,再一次性赔偿受害方10万元。受害方对孟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孟某从轻从宽处理。

  小贴士

  检调对接是指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公诉部门依法监督和认定,如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关从轻处理,以求运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本文转自公众号“法制闽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