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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3个部门检查商场购物卡记录 严禁公款博饼

http://www.mhnews.com.cn  2013-09-10 09:40:23   来源:厦门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民评代表、工商执法人员在商场检查中秋购物卡的销售情况。(厦门日报记者 王火炎 摄)

  厦门日报9月9日讯 为了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在中秋节和国庆节前夕,中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了《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为此,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十个严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禁令”发布后,公款“博饼”,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公款吃喝、相互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是否真正杜绝?6日,在工商部门配合下,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民评代表等组成检查组,检查了我市部分商场、超市,了解“十个严禁”落实情况。

  在湖里免税商场客服中心,检查人员调取了近期购物卡的销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款购买购物卡行为。在海天路的永辉超市,检查人员发现,采购博饼物品的多为个人,查阅永辉卡的销售登记本、中秋节团购登记本等。随后,检查人员来到SM的沃尔玛超市,检查大宗购物情况,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曾主动找到一些“老主顾”,但那些单位都不“买账”,购物卡销售情况很“冷淡”。

  在随后走访的天虹、夏商、新华都等超市及购物卡售卡点,检查组同样通过调取购物卡售卡单据、发票账单等资料,认真核查是否有违反“十个严禁”违纪行为。

  检查情况表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都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款购买购物卡、博饼物品的现象几近绝迹。但是,检查中仍发现极个别单位存在公款购卡情况。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属于“顶风”违纪行为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下一步,市纪委、监察局将继续组织检查组,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问责,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链接】

  十个严禁

  1.严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以组织“博饼”等名义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

  2.严禁以中秋“博饼”为名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博饼”活动,不得用公款赠送月饼和各种节礼。开展节日活动要突出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内涵,坚持积极健康的导向,凝聚奋进向上的正能量。不准利用工作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节庆活动。

  3.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及“博饼”活动。

  4.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不准在票据、作账等方面弄虚作假;要规范工会经费使用范围,严格票据管理,完善报销手续。

  5. 严禁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或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搞摊派。

  6.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7.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8.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9. 严禁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加强节日期间车辆管理,禁止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10. 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举报方式

  欢迎市民群众对发现的违反“十个严禁”的行为,通过来信(地址: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纪委信访室)、拨打市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以及市民评接访室电话5581719或登录“鹭岛清风”网站(www.xmjcj.gov.cn)举报信箱等方式进行举报。

  (厦门日报记者 薄洁 黄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