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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http://www.mhnews.com.cn  2021-08-31 22:01:54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随着2021年秋季开学的到来,广大中小学生(幼儿)迎来新一年的校园生活,学生的交通安全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也牵动着整个社会的心。请您支持并配合做好校园交通安全工作,让孩子们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从小培养文明交通习惯,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增强交通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做一名遵法守规的好学生。

  一是不要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教育孩子不骑乘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车,不乘用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不乘坐超员、超速等车辆。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志的“黑车”接送学生时,要主动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二是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做到文明行路:不闯红灯、不走车行道、不乱穿马路、不攀越交通护栏、不沿马路并肩行走;做到文明乘车:不乱上乱下、不强行上下、不随意拦乘、不抢占座位、不乱掷垃圾;做到文明停车:不随意占道摆放。

  三是高度重视安全骑车。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许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许骑电动自行车。骑车时应当正向骑坐,不要双手离开把手、骑车时不准载人。

  四是教育孩子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时,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路上要靠路右侧走,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着急、不猛跑,一停、二看、三通过。

  五是接送学生的家长,请您也必须按照以上规定接送孩子,不驾驶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车、摩托车,骑摩托车、电动车和乘坐人要戴好头盔,不得加装遮阳伞、遮雨篷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装置,在接送孩子的同时要规范停车,有序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温馨提示: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你有我!让我们携起手来,立即行动,共同为学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创城贡献一份力量!

  创城期间,闽侯公安交警将强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依法扣留违法车辆,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闽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