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闽侯新闻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城乡医保一体化试行 新农合补偿更惠民

http://www.mhnews.com.cn  2016-01-25 10:34:31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县新农合了解到,从今年起,福州市试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将逐步整合现行城乡医保政策。同时,实施方案也明确了2016年新农合补偿标准。

  据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人赖佑烺介绍,城乡居民住院医保报销分为两大类,即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不大于6万元和6—14万元。前者在三甲及市外、三乙(含专科三甲)、二级、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共四种医疗机构住院,其起付线分别为800、400、300、150元,相应的医保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5%、65%、80%、90%;后者的报销比例为40%。城乡居民结算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在三甲及市外医院住院接受肿瘤放射治疗的报销比例统一按55%执行。同时2016、2017年度,新农合二级、三乙(含专科三甲)、三甲及市外医院住院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6万元以内(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分别暂按75%、55%、45%执行;2018年起城乡居民实行统一住院报销待遇。

  在“大病补偿待遇”政策方面,城乡参保人员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因住院治疗、共用住院封顶线的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累计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城乡居民大病起付标准,在16万元以内(含16万元)的,分别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给予大病补偿,支付比例为50%。

  据了解,此次《方案》还把15类门诊特殊病种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目录,即:高血压(Ⅱ级及以上),糖尿病,结核病规范治疗(含辅助治疗),重性精神病(含: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强直性脊柱炎,苯丙酮尿症,支气管哮喘,癫痫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尿毒症透析,重症肌无力。

  (闽侯乡音 记者 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