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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 参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http://www.mhnews.com.cn  2015-12-01 09:37:53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社[2014]7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工作,从2016年起,我县成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5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80元,未成年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60元。

  (闽侯乡音 记者 洪琦 通讯员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