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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到底严在哪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9-02 08:56:36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10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正式施行。这部升级版的法律重典,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更加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建立更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关乎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是“最铁”的安全保障。与旧法相比,新法亮点更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更加全面有力。其中,强化了各级政府属地责任,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加重了企业责罚力度,对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都有涉及,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这些都是新安法修订的最大亮点。本期解读食品生产部分相关新法。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解读:食品生产经营首先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是本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内容包括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等。另外,对设立食品企业,必须符合本法规定的十一项要求,通过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后方可设立。上述要求难以全面涵盖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卫生要求,因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同样应当遵守。

  (闽侯乡音社 记者 纪玉屏  林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