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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区矫正监管 为“犯过错的人”送关爱送帮扶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7-29 09:52:56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圣人孔子曾说:“有教无类”,县司法局秉持着类似的理念,对曾经犯过错的人“帮一帮”、“扶一扶”,希望他们能够更快的度过困难,重新融入社会。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县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980名,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1501人,已建立安置帮教基地10个,今年来已安置帮教人员270名,安置率达100%。

  为七旬老人解难添温暖

  余朝相,是一名志愿军伤残退役兵,因犯罪两次入狱,如今已75岁,只身一人。在第二次犯罪入狱6年后,余朝相申请保外就医,于2010年11月16日来到洋里乡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

  7月21日,在洋里乡司法所,记者碰到余朝相老人,他正乐呵呵的向江业潮所长递过一节麻花。采访中,余朝相老人最常重复的一句话就是:“谢谢政府,谢谢洋里乡司法所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帮助!”据了解,由于余朝相的特殊情况,出狱后无亲无故,也没有生活保障,洋里乡司法所积极帮助老人同各部门沟通协调,为其落实了户口和补办了身份证,并帮老人恢复了伤残退役兵补助990元和五保户补助660元,为其晚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我刑满回来,洋里乡梧桐村为我建了一间20平方米的房屋供我生活起居。”余朝相老人对记者说道,相比安定生活,他更喜欢到处流浪的生活,时常备足干粮在闽清、闽侯、洪山桥等地游走,期间也会靠自己理发、点痣等手艺赚点小钱。但归根到底也正是因为洋里乡司法所帮忙他恢复补助的原因,让他不必再为一日三餐而发愁,可以过自己喜欢的自由生活。

  “牵线搭桥”促成一对“最佳搭档”

  “对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我们都会认真的与他们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并给予帮助。”大湖乡司法所所长陈俊说,也正因如此,在司法所有意的“牵线搭桥”下,促成了一对生意上的“最佳拍档”,使原本没有交集的两个人,最终共同发家致富,过上小康生活,不仅在福州购置了房产,如今两人还将生意做到了江西。

  林先生,今年41岁,建筑行业的承包商,前几年,他接到一个生意上的大单子,接单后却找不到工人完成任务,为此烦恼不堪,时常以酒解忧。万万没想到,一次酒后与人起了冲突,并将对方打伤,最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

  洪先生,今年48岁,熟练的油漆技术工,空有一身技术却找不到工作,闲赋在家时因宅基地纠纷的问题,同样和人发生冲突,打伤对方,最终也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

  大湖乡司法所了解两人的情况后,有意的“撮合”他们,一个是拥有丰富资源的建筑行业承包商,一个是拥有多年熟练技艺的油漆工,在大家看来简直是“天生一对”,在司法所的“牵线搭桥”下,他们开始尝试合作,配合的相当默契,并在之后的多次合作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不仅成为了生意场上的好搭档,更成为了生活中的好哥们。

  为精神病患者排忧重点帮扶

  在鸿尾乡司法所管控的安置帮教人员中,有着这样一名特殊的重点帮教对象,他叫郑仲乐。2009年,郑仲乐因失火罪被判入狱。2012年,郑仲乐因患有脑器质性精神病,无服刑能力被予以保外就医,并由鸿尾乡司法所执行安置帮教。在此期间,鸿尾乡司法所通过走访,了解到郑仲乐性情古怪,平日经常在街上游荡,自言自语,随意谩骂过往行人,随时都有发生恶性事件的可能。

  今年5月,鸿尾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郑仲乐游荡至超乾中心小学附近,无故将一名上学途中的小学生打伤。鸿尾司法所所长李道根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和当地村委会核实情况。为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鸿尾乡司法所决定将郑仲乐强制收入精神病院治疗。期间,鸿尾乡司法所考虑到郑仲乐因患有精神疾病无劳动能力,属于低保户,且家中尚有八十多岁老母亲,及同样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后,与乡政府沟通协调,鸿尾乡政府决定从维稳经费中先拨款10000元作为郑仲乐入院治疗的先期医疗费用。

  “我们不能因为他们曾经犯过错或者入过狱就对他们置之不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有关负责人说,我们需要尽最大的努力,充分发挥村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定期对矫正人员开展矫正教育,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使其尽快转化,给予关注,让他们能尽早的融入社会中。

  (闽侯乡音社 记者 林泳 纪玉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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