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闽侯新闻网 >> 部门动态 >> 正文

车主千里之外致电县工商求助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5-04 09:56:37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欢欢喜喜买了车,可是才保养了两次,4S店竟然撤店关门了。日前,湖北省消费者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某品牌4S店关闭撤店了,仍在质保期内的车遭遇了难以保养、维修的尴尬。

  车主烦恼:

  质保期内新车维护保养怎么办?

  去年7月,王先生在湖北鄂州某品牌4S店,购买了一辆闽侯青口生产的价格为76600元的小轿车。正常保养2次后,于今年3月份第三次到该4S店进行车辆保养,却发现4S店已关闭,经与该品牌汽车全国客服联系后,王先生被告知因当地4S店撤店关闭,造成他的车辆无法享受三包维护。

  以后该怎么办?对于如斯现状,王先生非常苦恼。跟他同样困扰的还有多位车主,“他们有的需要维护修理,有的车子该保养了,现在,都得自己埋单了。”王先生说。

  远程致电县工商求助

  找厂家解决

  与该品牌汽车全国客服联系后,得到的答复是在质保期内,只能在就近城市的4S店维修。王先生随后将车开到武汉进行保养,由于路途遥远,期间损失的油费、过路费和误工费应由自己来承担,他并不认可这样的解决方法。

  “我的新车还在保修期内,可是该品牌的4S店却已经撤店了,以后的问题维护和日常保养怎么办?”近日,王先生给县工商局打来投诉电话,特向生产厂家所在地工商部门求助,讲述了自己的苦恼。

  接到王先生求助后,县青口工商所立即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并将消费者诉求告知,最后在工商部门、厂家售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为王先生在当地联系了一家有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向其继续提供日常三包维护。

  县消协:

  厂家一旦撤店,在质保期内的车辆如何维修、保养?国家对此有相应的规定吗?就此问题,县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几年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像王先生碰到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也接到过类似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第四十五条提到,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县市场监管局12315台:

  台长王发秋告诉记者,《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四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王发秋说,虽然法律并无限制汽车4S店何时撤店,但汽车4S店作为汽车消费者的汽车修理维护服务的提供商,其关门歇业停业的行为势必会影响汽车消费者的相关权益。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汽车4S店关门会影响汽车消费者的相关权益,汽车销售者与生产者都应该及时告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补救,否则涉嫌欺诈与损害消费者权益。

  (闽侯乡音 记者 纪玉屏 通讯员 林荣 吴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