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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再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4-27 10:25:39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闽侯县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更好服务群众、保障民生,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规定,今年我县财政拨补1710万元,再次提高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将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切实惠及95612名城乡老年居民。

  同时,我县自2013年起实行多缴多得、长缴长得激励机制,对于缴费年限15年及以内的参保人员,每按年缴费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居民,缴费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

  (闽侯乡音 记者 洪琦 通讯员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