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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贴心服务 与爱同行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3-30 09:38:55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新人领证轻松又便捷。

  办事窗口服务很贴心。

  如果说爱情是朵美丽的鲜花,那么婚姻则是甜蜜的果实,婚姻登记中心无疑是硕果丰收时的见证者。

  减少办证环节,特殊日子加班加点,设调解室,工作人员兼当劝导员,上演“婚姻保卫战”……这一系列便民、利民的举措,让县婚姻登记中心办事窗口深得群众“点赞”。据统计,今年以来,县婚姻登记中心窗口共办理结婚登记1407对,离婚登记270对,补领婚姻证件356对,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679件,中国公民收养关系确认4件。

  “长跑”变“短跑” 办事效率提高了

  “还以为办理结婚证很麻烦,没想到这么快就领到证了。”3月24日上午10点,荆溪镇的小陈夫妇从县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办理好的“红本本”,高兴的合不拢嘴。

  据小陈介绍 ,当天是他和妻子在一起3周年纪念日,俩人几个月前就盘算着要在纪念日当天领证。由于夫妇俩工作都比较忙,特意向单位请了假出来办证。惊讶的是,不到2小时就完成了婚检、拍照、领证等全套手续。“同样是办理结婚证,我的姐姐在前年就花了大半天时间,在县妇幼保健所与市民服务中心之间来回跑。现在好了,只需先到县妇幼保健所体检后,带着体检单来市民服务中心办证就行,轻松又便捷。”小陈说道。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1日起,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可直接到县妇幼保健所登记进行免费婚检。随后携带“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单”到县市民服务中心的婚姻登记窗口登记领证,节省了原来需先到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婚检单的环节,减少了办事时间,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特殊日子 提前上班延迟下班

  现在的年轻人结婚登记都喜欢挑个好日子,情人节、光棍节、七夕等,新人们更是扎堆登记结婚。

  记者了解到,县婚姻登记窗口日均办结量为30多件,而结婚高峰期的日办结量最多可达300多件。为了应对婚姻登记高峰时段,婚姻登记窗口制定了人性化的应急预案,全体工作人员提前到岗上班、延迟下班,放弃中午休息时间,争分夺秒地为群众服务。

  “在特殊的日子,我们都会开放全部窗口和增加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积极应对可能到来的登记高峰。当中国的传统节日“七夕”遇到周末时,我们窗口工作人员还实行周末加班制度,最大限度地服务群众,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县婚姻登记窗口负责人陈碧珍介绍说。

  工作人员兼劝导员 上演“婚姻保卫战”

  离婚登记也是婚姻登记窗口的办理服务事项,由于很多夫妻常因一时冲动而选择离婚,留下一生的遗憾。为此,县婚姻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在遇到离婚感情纠纷时,还全力以赴当好劝导员,窗口处每天都在上演着现实版的“婚姻保卫战”。

  陈碧珍告诉记者,去年年底,她接待了甘蔗街道昙石村一对年轻夫妻,两人走到窗口都默不作声,妻子脸上明显有泪痕。陈碧珍一问,原来是因为丈夫忙事业经常在外应酬,妻子怀疑丈夫有了情人,夫妻俩因此经常吵架,最后闹到要离婚。“你们上有老,下有小,现在马上快过年了,是家家户户大团圆的好日子,要不你们趁着这段时间考虑考虑,多替家里的父母,孩子想想……。”当天,陈碧珍花了不少时间开导夫妻俩。最终,在陈碧珍的劝导下,夫妻俩都想通了,放弃了离婚的打算。

  类似的事例不计其数。在县婚姻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悉心劝导下,许多申请离婚的夫妇重归于好,挽救了很多濒临破碎的家庭。

  设立离婚调解室 保护当事人隐私

  为了保护相关当事人的隐私,县婚姻登记窗口还专门设立了一间离婚调解室,打算离婚的夫妻均可以在离婚调解室讨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

  “离婚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来这里办手续最怕遇到熟人”陈碧珍说道,许多夫妻在开放式环境办理离婚手续,因旁边有外人,当事人碍于面子,一般不说话,设置专门针对离婚的调解室,让很多当事人少了这方面的担忧,而在隐秘环境里,因冲动而离婚的夫妻或许更容易接受我们的劝说和调解。”

  服务窗口下移乡镇

  “家门口”就能办证

  “骑辆电动车来,就把证领了。”近日,在青口镇婚姻登记窗口,刚刚领到结婚证的青口镇杨厝村的杨姓夫妇掩饰不住兴奋地说道。

  杨姓夫妇告诉记者,青口镇距县城有60多公里路程,路途遥远,坐车来回,再加上办事时间,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现在好了,在乡镇也可以办理,不用往县城跑,省时省事还省钱。

  记者了解到,为了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县婚姻登记处还在青口设立了服务窗口,让青口片区的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收养关系确认 这些需注意

  除了办理婚姻登记,县婚姻登记窗口还承接着中国公民收养关系确认、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等事项的办理。值得注意的是,办理收养关系确认的手续相对复杂,为提高办事效率,缩短群众办理时间,办理时限由法定30天缩短到9个工作日(不含登报公告时间)。

  办理收养关系确认的具体流程为:受理并初审、登报公告、调查、审核、审批、收取工本费、发证。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收养人需无子女;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即夫妻双方均需满足上述条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弃婴发现地必须在闽侯县;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需同时到场。

  办理收养关系所需要带的材料: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弃婴还应提交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收养人无子女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送养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送养人与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生条例的协议,被收养人的户口簿(如成年还需提供身份证),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亲属关系公证;登记机关提供《收养登记申请书》、《收养登记询问笔录》和《收养登记审查处理表》;以上材料均为原件一份;送养人单人照两寸1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合影照大两寸2张。

  (闽侯乡音 记者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