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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为“生态闽侯 山水江城”献计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1-20 10:26:51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县委、县政府提出了“生态闽侯,山水江城”的发展定位,并制定《闽侯县宜居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8年)》。如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全力推动宜居宜业福州新市区建设,做到五城联动跨越发展、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参加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的县政协委员们将在大会上建言,要从宜居大县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保护、湿地保护和开发等方面下功夫,把闽侯建成幸福和谐的福州新市区。

  关键词:宜居大县城

  民革闽侯总支在《顺山形水势  引流觞曲水 着力打造功能完善的大县城宜居环境》中提出,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以贯穿大县城两岸的闽江为轴线,通过沿江、沿山上下延伸布局开发,与福州中心城市融为一体,融山水于自然,寓动静中显灵气,形成闽江两岸山形水廓、交相辉映的景象。要合理规划建设,严格把握闽江、建筑、山峦的层次,顺山形水势,应山环水绕,形成梯次架构的大县城空间布局,使宜居城市建设有章可循;做到建筑布局错落有致、通风道口合理预留、色调融合鲜明自然,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绿化植被品种选择科学适宜,进而形成有闽侯大县城自身特色的建筑格调。

  关键词:美丽乡村建设

  农工党闽侯总支在《关于我县建设美丽乡村应把握好几个问题的建议》认为,建设美丽乡村,应把好规划关、找准突破口。要根据发展的总体战略定位和乡村发展实际,按“历史名人树起来,趣闻典故挖出来、古村旧貌整出来、山水资源靓出来、民俗山歌唱出来”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定位。

  要努力从乡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项目入手,吸引他们积极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从优势入手。每个乡村都有自己的优势,要充分发挥好得天独厚的条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从特色入手。充分利用每个乡村的独特资源,统筹使用植物保护、危房改造、河道整改、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应加强文物保护和景区环境卫生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民居古宅修缮,使景区和村庄融为一体、相得益彰。

  从亮点入手。进一步夯实基础,完善和创新发展模式,把已有的品牌做响做亮,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劲的产业支撑。

  关键词:农村环境保护

  对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致公党闽侯支部和政协委员林岳铿、潘华荣也提交了相关提案。

  针对目前农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垃圾乱堆放与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等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委员们认为,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排放系统。针对农村垃圾随意焚烧,污染大气问题,政府要积极倡导村民采取高温堆肥和直接再利用方式,提高农业废物的综合利用率,逐步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城乡统筹的垃圾处理模式,全面停止露天焚烧,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

  针对部分乡镇村的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的状况,政府要保证相应的农村环保投入,建议县财政每年要安排环保专项资金,这专项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用于农村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保宣传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等重要工作。

  关键词:湿地保护和开发

  政协委员林钦在《关于我县湿地保护和开发的几点建议》中提出要加快立法,制定湿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解决湿地保护的紧迫问题。同时,设立县级自然保护区对湿地进行重点保护。

  林钦委员建议,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对我县现有的湿地进行摸底、调查和汇总,有针对性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并划定湿地江线;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监管,将湿地保护指标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要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按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对湿地的权利人进行补偿。同时,参照国家森林植被恢复征收办法,根据湿地的类型和湿地开发的项目征收湿地占用费,遏制湿地资源逐步减少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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