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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检察院批捕 电动车车主

http://www.mhnews.com.cn  2019-03-25 16:17:23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福州日报讯 近日,闽侯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电动车车主撞人致死逃逸案。

  2月17日19时35分,男子蔡某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沿旗山大道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旗山大道元峰大道路口东侧路段时,因雨天视线不佳,刮碰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何某身体,造成何某倒地受伤。

  事故发生后,蔡某因害怕处罚,仅下车将何某扶至马路边,之后,不顾仍然处于昏迷中的何某,仓皇驾车逃逸。后何某获路人帮助,在辗转送了2个医院抢救后,最终救治无效,10天后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何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特重型颅脑损伤继发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路口监控排查、周边区域人员筛查、走访寻找目击者等,在3月1日锁定犯罪嫌疑人蔡某,并在一网吧内将其抓获归案。经事故认定,蔡某承担全责。目前,蔡某已被闽侯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福州日报 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陈胜男 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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