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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婚宴为何最终办成“昏”宴?

http://www.mhnews.com.cn  2016-06-24 16:28:27   来源:遇见闽侯微信公众号    【字号

榄榄,我不明白,党员干部违规操办红白事的新闻为何总成为社会焦点呢?

党员干部的婚丧嫁娶,老百姓可都看在眼里,违规操办损害党员形象,社会的关注那是对党员的监督。

可都说“婚丧嫁娶”是家事,中国被称为“礼仪之邦”,肯定有许多“礼尚往来”呀!

你有所不知,党员干部操办红白事,邀请一些亲朋好友无可厚非,正常礼尚往来也是人之常情,但如果超审批操办,或者请不该请的人,收不该收的礼金,那可就违纪了。

什么样的对象不该请,什么样的礼金不该收呢?

还是请纪委的充书记回答这个问题吧!

典型案例

  2016年4月19日,《海峡都市报》对“闽侯县主任科员陈坚超标办儿子婚宴”等问题予以曝光,人民网、新浪网、凤凰资讯等全国性网络媒体随即关注、转载报道,问题迅速成为舆论焦点,造成恶劣影响。

  实际上,4月18日,媒体曝光前一天,闽侯县纪委已对上述问题介入核实。经查,2016年3月陈坚向组织申请于4月17日在福州某酒店举办儿子婚宴(宴请桌数15桌,每桌标准2000元),得到组织批准,但实际上陈坚却对组织玩起“当面一套,背地一套”的把戏,挑战纪律“高压线”。

  经过进一步核实:“4月17日当晚,陈坚在酒店共设31桌酒席,参加婚宴人数308人;其中菜金、酒水及返还红包费用等合计14.3万余元,平均每桌费用4621元;邀请其下属、管理及服务对象35人,共收受他们礼金合计38500元。”

  实际桌数和每桌费用明显超出报备数,邀请下属、管理及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明显触碰纪律红线,是陈坚不懂纪?还是不遵纪?据了解,就在婚宴当天17时许,闽侯县纪委党风室负责人两次专门去电提醒其须遵守党员干部操办酒席有关规定,但自以为“没问题”的陈坚隐瞒了实情,还对组织承诺会按规定操办,最终,尝到了“意想不到”的苦果。给儿子办婚宴是为人父者的大喜事,但若为喜事昏了头,违反纪律规定,婚宴成了“昏”宴,就会像陈坚一样追悔莫及了。

  处理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经闽侯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陈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其闽侯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按副主任科员安排,陈坚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8500元予以上缴;对闽侯县公安局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予以廉政责任谈话。

  

充书记有话说:

  上述案例是一起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组织纪律的案例,违纪者在“纪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反腐大势下,在组织的一再提醒中,仍然我行我素,对组织欺瞒,向纪律挑战,这种一意孤行的顶风违纪行为,既损害党员干部形象,也破坏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动辄则咎、寸步不让。

  党纪禁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绝非禁止传统民俗,而是要求党员辨明俭与奢、公与私、廉与腐的界限,带头做移风易俗的合格党员。古人云:“上智者必不自智,下愚者必不自愚”,最聪明的人不自以为是,最愚笨的人常自作聪明,自作聪明的顶风违纪者必难逃纪律严惩,而真正合格的党员则懂得只有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淳朴民风,才能维护好党的形象,从而维护自身形象,最终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当好人民公仆。

  (闽侯县纪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