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民营企业“调解联盟”成立!营商环境up↑
http://www.mhnews.com.cn 2025-05-01 11:46:31 来源:闽侯县融媒体中心 【字号 大 中 小】
4月29日
惠企安商司法服务周
暨“法护企航•商和首邑”主题活动
在福州大学
国家大学科技园(侯官园区)举办
活动中,闽侯县委统战部、闽侯县法院、闽侯县工商联签署《“商和首邑”商会纠纷调解联盟运行机制》,六家商会代表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活动发布了《闽侯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点击文字即可跳转阅读全文),并在闽侯县青年企业家商会设立“商和首邑会商厅”,聘请11名企业家代表作为闽侯法院特邀调解员。活动当日,闽侯法院即在“商和首邑会商厅”开展座谈交流和调解培训,并向联盟商会移交第一批委托调解案件。
活动现场,特邀调解员代表肖君翔表示:“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会不负重托,与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事,一同投身到人民调解事业中去,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邀调解员代表张崇祥表示:“一枚聘书,承载的是信任,更是沉重的责任。我们全体调解员将以此次活动为起点,把‘法护企航’的初心融入每一次调解实践,用实际行动为闽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调解力量。”
闽侯县工商联主席、闽侯县商会会长王果仙:“商会纠纷调解联盟的成立,标志着我们搭建起了一个‘专业高效、多元协同’的商事纠纷调解平台,将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闽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未来,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以共治凝聚合力,以法治护航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曦对活动进行点评指导,以“法商共治”理念推动商会调解机制创新,是闽侯县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迈出的坚实一步。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商和首邑”商会纠纷调解联盟的组建,标志着闽侯县民营企业商事纠纷治理正式进入“法治引领+行业自治”新阶段。该联盟以“预防为先、调解为要、诚信为基”的核心理念,构建全链条商事纠纷治理新模式。联盟成立后,将充分发挥商会在商事纠纷化解中的优势作用,促进商事纠纷高效实质化解,为营造“企业敢干、市场敢闯”的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性保障。
未来,闽侯县将凝聚思想共识,合作联建优营商;汇聚解纷力量,和合化讼促共赢;集聚联盟优势,惠企安商助发展,持续为加快融入主城区建设新闽侯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活动由闽侯县委统战部、闽侯县法院、闽侯县工商联联合举办。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曦,闽侯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小迓,闽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参加活动。
闽侯县融媒体中心
林奥 石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