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丨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参加老乡、同学、战友聚会,你了解吗?
http://www.mhnews.com.cn 2024-05-26 11:10:46 【字号 大 中 小】
老友相聚畅聊
乃人生一大乐事
最近有小伙伴留言咨询
老乡相邀参与聚餐
能不能去参加呢?
学知识、守纪法
让我们跟着纪嘟嘟一起
来到纪法微课堂学习下吧
要认真听讲哦
纪嘟嘟你好!我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有一位老乡最近过来出差,约我们去聚餐,我能不能去参加呢?
你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老乡聚餐可要多加注意呀,如果在聚会、聚餐时,利用老乡、校友、战友等关系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的,是违反党的纪律的。
这么严重?那我还是不去了。
且慢~如果党员领导干部基于正常人际交往,参加老乡、校友、战友、同学之间的聚会、聚餐、交往等活动的,一般不构成违纪。但是如果利用聚会,借机编织关系网,参加“义结金兰”“结盟”等这种自发成立的联谊会组织,就不可以啦~
原来如此,我明白啦,谢谢你!
不客气~常言道:以公为矛,锐不可当;以廉为盾,坚不可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党规党纪呀~
你知道吗?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参加正常聚会
党纪明确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参加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
党员领导干部不得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健康人际交往
禁止拉帮结派
可以进行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人际交往。
不得利用老乡、同学、战友关系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
助力家乡发展
借机编织关系
可以为家乡的经济发展、为母校的建设献计献策,帮忙出力。
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随堂小测试
学习了纪法小知识之后,
让我们一起来回答
下面这道小问题吧
以下哪些不属于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
A.某区区长经常参加老乡会聚餐活动,借老乡聚会的名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B.某局副局长担任未经登记的某大学校友会秘书长,负责组织活动及联络、协调校友。
C.某县副县长在春节返乡期间,应邀参加家乡政府组织的乡贤座谈会,并为家乡的未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D.某处级军转干部担任某战友联谊会秘书长期间,组织了多次大规模的聚会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答案选——C.某县副县长在春节返乡期间,应邀参加家乡政府组织的乡贤座谈会,并为家乡的未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饭局事小
出“局”事大
你学会了吗?
今天的纪法微课堂就到这里啦
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