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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草案提交 提高死缓罪犯执行死刑门槛

http://www.mhnews.com.cn  2014-10-28 15:35: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号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强迫卖淫等9项死刑罪名拟取消

  导读: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我国先后通过一个决定和八个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据悉,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修改刑法的议案81件。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拟取消“强迫卖淫”等9项死刑罪名,并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修改。

  减少死刑罪名

  提高死缓罪犯执行死刑门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介绍,经与各有关方面研究,拟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据悉,这次准备取消死刑的9个罪名,在实践中较少适用死刑,取消后最高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李适时表示,对相关犯罪在取消死刑后通过加强执法,该严厉惩处的依法严厉惩处,可以做到整体惩处力度不减,以确保社会治安整体形势稳定。上述犯罪取消死刑后,如出现情节特别恶劣,符合数罪并罚或者其他有关犯罪规定的,还可以依法判处更重的刑罚。

  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盗窃罪等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这使中国的死刑罪名减至55个。下一步,如若刑法修正案(九)获得通过,中国的死刑罪名将降至46个。李适时说,实践表明,此前取消13个罪名的死刑,没有对社会治安形势形成负面影响。

  此外,草案还进一步提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现行刑法规定,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执行死刑。综合最高法院等各方面的意见,草案把“故意犯罪,查证属实”改为“故意犯罪,情节恶劣”。

  强化人权保障

  猥亵男性、收买妇孺一律入罪

  现行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修正案(九)草案第十二条对上述规定作出修改,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意味着猥亵男性也触犯刑法,可以适用此条款保护男性。此外,草案对于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做出犯罪评价。

  现行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未阻碍妇女返回原居住地,也未虐待被买儿童、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有意见提出,司法实践中收买人很少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导致“拐卖犯罪,收买无罪”的情形。

  修正案(九)草案第十三条对此条文作了修改,规定前述情形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一律做出犯罪评价。

  惩治失信背信

  增加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罪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士介绍:“现在专业助考团伙已经形成了有组织犯罪,从考前、考中、考后都有涉及,原来针对各种情况分为不同罪行,实践适用中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行为。”

  昨日,提交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组织考试作弊新增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行为均将面临相应处罚。

  此外,草案对伪造编造居民身份证的犯罪做了修改,将证件范围扩大到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证件。

  “伪造、编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信息安全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均构成犯罪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规定,约束“人肉搜索”等曝光个人隐私的行为。

  按照该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昨日提请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未经公民本人同意,向他人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违反国家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此外,针对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草案增加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入罪。

  草案明确:“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文/本报记者 桂田田

  完善反腐败制度

  向官员近亲属行贿最高可判十年徒刑

  分析指出,相较受贿罪,司法实践中对于行贿罪的打击力度一直较小。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士介绍,本次提请审议的草案通过“增加财产刑”和“严格行贿罪从宽处罚条件”两种方式,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

  此外,草案增加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随着情节严重程度增加,若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预防腐败犯罪,草案还完善了“预防性措施”。修正案草案第1条明确,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犯罪的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相关职业。此外,草案修改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完善惩治腐败法律规定。

  现行刑法是按照贪污的数额来定罪,分为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以及10万元以上四个档次来进行判罚。

  李适时指出,从实践情况来看,规定数额虽然明确具体,但是这类犯罪情节差别很大,情况也复杂,如果单纯考虑数额很难全面地反映具体个罪的社会危害性。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草案删去了对贪污受贿犯罪规定的具体数额,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可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掌握或者由最高法、最高检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来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