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闽侯新闻网 >> 福建新闻 >> 正文

闽4色等级预警应对突发事件 预警信息多渠道发布

http://www.mhnews.com.cn  2014-01-08 09:13:1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7日获悉,《福建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信息级别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办法》所指的预警信息是指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

  省气象局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运维管理,及时将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收到的预警信息准确向指定区域发布。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负责本单位预警信息发布的审核、签发,保证预警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同时,要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者解除预警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发布。

  各级气象部门、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内电信运营商等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送的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预警信息主要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电视、广播电台、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发布。

  预警信息制作单位与发布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息发布出现重大延误或失误,造成后果的;未做好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发布预警信息的;擅自更改、拖延或者不配合发布预警信息,造成后果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单位或相关个人责任。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