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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温津贴调为每人200元/月 每人每天9.2元

http://www.mhnews.com.cn  2013-07-16 09:40:21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继2011年8月1日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之后,我省从本月起又对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记者15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此前,企业在职职工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但从本月起将调整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按200元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则按每人每天9.2元的标准发放。

  从今年7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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