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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鼓励台湾青年来创业 受聘于事业单位工资上浮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8-08 09:53:15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昨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的实施办法》,就鼓励和支持18周岁至45周岁的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拿出了一项项实实在在的“干货”。福州市政府与清华紫光成立1亿元创投基金,将定向安排不低于15%的比例,对符合要求的在榕台湾青年创业项目进行风险投资。

  符合条件可领取一次性开业补贴

  “台湾青年可以自然人身份在福州市申办个体工商户,设立有限公司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实施办法》提出,对投资鼓励类、允许类的项目,实行直接登记制。

  台湾青年首次在福州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经认定,每户可领取一次性开业补贴1万元。同时,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商事登记制度全面扩大到全市范围内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提供工商注册、商业运营等便利。

  福州将为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打造一批载体,依托福州台商投资区、高新区、软件园、海峡创意产业园、海西动漫创意之都等园区,设立各具特色的集聚示范效应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2016年底前,7个县(市)应建立至少1个以上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

  对推荐或辅导台湾青年来榕创业作出实效的示范团队,由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达到省级奖励标准的示范团队,积极帮助向省级财政申请100万的相关奖励。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享财政贴息

  福州将为台湾青年来榕创业项目提供支持。依托市政府和清华紫光成立的总额1亿的创投基金,定向安排不低于15%的比例,对符合基金投资要求的项目进行风险投资。福州还鼓励民营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台湾青年初创企业,允许市属投资基金投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的风险容忍度提高到25%。对于获得天使投资基金投入的项目,市属产业基金同比例配套投入,最高占股10%。

  同时,福州支持海峡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在福州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5年以内、单户额度为10万~30万元的“海峡青年创业贷款”。台湾青年申请1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可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财政贴息,提供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

  对符合一定标准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根据评审,给予5万~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并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创业项目、优秀创业项目和相应的资金补助。同时,市级配套安排300万元,对于省、市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25万元和10万元的扶持。

  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榕投资优先保障供地

  福州支持台湾青年高层人才以行业联盟等形式来榕发展产业。对拥有10名及以上引进高层人才的联盟,其联盟成员在福州投资经营性项目所需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优先保障供地。依规定可协议出让的,出让底价按不低于基准地价、土地综合成本(征迁成本+规费)及土地评估价格的原则确定。

  台湾青年在福州创办的企业可申报福州科技项目,优先获得科技经费扶持,鼓励参加我市科技奖励评选。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推动在台湾地区或国际上获得各类科技奖的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

  福州将设立台湾青年在榕创业奖。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组成的创业团队及在榕创立的企业,按相关扶持政策予以支持。同时,来榕创业的台湾青年可优先评选为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

  受聘于事业单位工资上浮30%

  对于台湾青年来榕创业,福州将给予经营场地和住房保障。

  台湾青年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或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内设立公司,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最高100平方米的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允许在榕有工作单位的创业就业台湾青年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福州市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且按居住证在创业就业所在地区累计居住期限超过1年的,可按照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申请30万元的购置自用住房补贴,待服务期满5年后该自用住房方可上市交易。

  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除享受上述购房补贴外,另给予每户30万元的安家补贴;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团队的,可给予团队中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每个团队支持人数不超过5人、累计年限不超过3年。

  福州还鼓励台湾青年受聘到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和我市事业单位任职,在榕工作期间的实际收入与同层级工作人员相比应上浮30%以上。

  对于来榕创业的台湾青年,还将享有福州提供的子女就学、社保、补助等服务。如,子女就读公立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可到企业所在区域或居住地片区内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设立“台生班”;来榕创业的台湾青年及其招收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受3年期限的社保补贴;台湾青年在福州小型微型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1年期限的社保补贴;台湾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到基地创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1年期限的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福州日报 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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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36项措施支持台湾青年来创业

  受聘于事业单位工资上浮30%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日前出台36项具体措施,鼓励和支持18周岁至45周岁的台湾青年支持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将依托福州台商投资区、高新区等园区,设立各具特色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给予创业融资及资金扶持。

  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的实施办法》共有36条。

  《办法》规定,台湾青年可以自然人身份在福州市申办个体工商户,设立有限公司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对投资鼓励类、允许类的项目,实行直接登记制。

  台湾青年首次在福州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经认定,可领取每户1万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办法》明确,对达到省级奖励标准的台湾青年创业示范基地,积极帮助向省级财政申请500万元或1000万元的相关奖励。

  福州将为台湾青年来榕创业项目提供支持。依托市政府和清华紫光成立的总额1亿的创投基金,定向安排不低于15%的比例,对符合基金投资要求的在榕台湾青年创业项目进行风险投资。

  福州支持海峡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在福州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5年以内、单户额度为10万元~30万元的优惠“海峡青年创业贷款”。台湾青年申请1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可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财政贴息,提供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

  对经评审对符合一定标准的台湾青年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给予5万元~15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并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创业项目、优秀创业项目和相应的资金补助。同时,市级配套安排300万元,对于省、市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25万元和10万元的扶持。

  对于来榕创业的台湾青年,还将享有福州提供的子女就学、社保、补助等服务。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除享受购房补贴外,另给予每户30万元的安家补贴;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团队的,可给予团队中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贴,每个团队支持人数不超过5人、累计年限不超过3年。

  福州还鼓励台湾青年受聘到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和我市事业单位任职,在榕工作期间的实际收入与同层级工作人员相比应上浮30%以上。

  (福州晚报 记者 张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