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闽侯新闻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曝光福州创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http://www.mhnews.com.cn  2023-03-08 14:40:40      【字号

  近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福州创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据悉,2022年12月7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测平台及12315投诉件反映情况,执法人员通过互联网打开福州创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福建考公考编干货公众号”页面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经局领导批准,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25日开始,擅自在互联网“福建考公考编干货公众号”页面,发布含有“宣传授课师资:平均教龄10年+(省内唯一),学员好评100%“王炸”师资”内容的广告。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广告内容是由自己设计的,雇人制作版面,广告费用300元。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3年1月16日,当事人因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同一公众号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200元。

  (闽侯县融媒体中心 潘慧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