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全覆盖监督检查,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http://www.mhnews.com.cn 2021-09-21 08:49:07 【字号 大 中 小】
“平时店内的疫情防控工作是怎么进行的?”“顾客如果要购买‘四类药品’,要注意哪些事项?”……近段时间以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为督促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要求,县市场监管局依托省市局、县委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闽侯县实际,细化防控措施,制定并下发了《闽侯县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包括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扫码、亮码、验码、佩戴口罩等工作,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做好“实名制购药”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四类药品”列入计算机销售系统,设置销售登记提醒,防止出现少登、漏登、登记信息不齐全等问题。
此外,县市场监管局领导和驻局纪检组还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随机督查工作。同时,对本辖区内的“四类”药品销售信息进行统计,每日按要求报送“四类”药品销售信息至闽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导入至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截至目前,共计采集上报信息92602条,对疫情防控管理落实不到位的19家零售药店开展约谈工作,下发检查整改督办8份,责令21家药店限期整改,其中5家关门自行整改提升。
“检查过程中,我们督促辖区各药店严格执行常态化防疫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销售(含网购)实名登记制度。同时,我们还对辖区各药店作出明确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对‘四类药品’不得采取暂停销售、下架等简单化处理方式,畅通药品供应渠道和便民购药渠道,确保疫情防控与群众日常用药保供两手抓、两不误。”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闽侯县融媒体中心 陈枫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