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闽侯新闻网 >> 时政要闻 >> 正文

我县“去库存”再添助力

http://www.mhnews.com.cn  2016-04-11 16:13:03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政策3月刚结束,我县就为楼市“去库存”再添了一把火!记者了解到,从4月1日起到10月31日,购买我县(不含高新区)新建商业和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将可获得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财政补贴!

  出台新政策

  化解商业用房库存

  近日,县政府办发布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以商品房网签合同中记载的时间为准),凡在我县(不含高新区)购买新建商业和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财政补贴优惠。“这一政策将有效化解商业和办公用房的库存压力。”县房管所副所长杨凯介绍说。

  杨凯告诉记者,截至3月31日,我县商业和办公用房库存面积约为74万平方米,而未来将推向市场的商业用房正形成压力更大的“虚拟库存”。而通知同时指出,对购买办公用房的,按照居民用水、用气标准收费,符合供气条件的可申请供气到户。通过水、气价格让利,此举进一步促进办公用房“去库存”。

  加大补贴力度

  叠加优惠成效显著

  去年10月,我县推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优惠政策。2015年10月16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购买我县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最高每套可获得3万元的财政补贴。此次推出的针对商业和办公用房的补贴优惠力度更大。“此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个人最高每套可获得3万元的财政补贴,平均为230~240元/平方米;而现在购买新建商业和办公用房,可以获得补贴300元/平方米。”杨凯说道。

  此外,与住房补贴相比,本次补贴将购买主体由“个人”放宽到“单位和个人”,让更多群体享受到优惠。诸多优惠措施的叠加,成为了闽侯楼市‘去库存’的有效助力。“今年以来,我县还通过2016福州(闽侯)新春购房节等活动,加快了商品房销售,推动了闽侯‘去库存’进度。截至3月31日,闽侯住宅库存已低于80万平方米,去化周期控制在7月以内。”杨凯告诉记者。

  (闽侯乡音 记者 林若野)